建議你啦! 先去打官司要1/2 等到有一天你爺爺奶奶需要錢的時候 你了不起 拿出1/10他們馬上知道誰才是真真的好子孫

就別到有一天 你哥哥也棄養 你也養不起你爺爺奶奶

就好笑囉! 如果我是你哥我會乾脆給你1/3 省得麻煩橫豎都是賺為何不做

我是你哥我就去領出300萬,交給你的時候再說"常常回家走走 爸媽走了 我是哥哥我會照顧你!"

第一三百萬白花花的很好看,親情的戰術我想除非你餓死要不然你也沒有臉回去再次討錢!
雖然我不是很了解遺產相關
但我有一個想法私底下找哥哥跟他說要1/5,然後叫他不能說出去(頂多跟嫂子說)
如果有其他人知道了,給你機會你不要!!!那就是上法院一人分一半!!!

純屬個人看法 不要太認真看待XDDD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不要想些其它有的沒的!

該爭取 1/2 , 你爭不爭取這權利?

以後一樣沒這些親戚! (這種親戚? 不要也罷!)


我所看到的是父母走一個(父),有的女兒有分財產,有的女兒沒分財產(連特留份都沒有).

財產分完後,全家都散了,不來往.(因為有的有分財產,有的連特留份都沒有)


什麼時候會打電話來? 就是母生病有事時,會打電話,要你去幫忙!


我常笑說,分財產時,說你不是她兒女,生病時,你又變成是她兒女!


台語有句話: 人,親戚! 錢,性命!


會不會 你爸往生前就已經把財產轉移了?


不然你怎麼會拿不到


如果不拿 以後家裡的事你不需要操煩 可以樂個清淨
以法律面來說
妳有一份
以人情面來說
如果妳願意用這筆錢,照顧爺爺奶奶.
兒子跟妳姓,清明掃墓.孝親費,供奉牌位
應該就可以拿
最後4行妳自己都說分遺產後,那些人都把妳當外人看
如果是真的,那說謂的親情就是這樣囉!?
我想就算妳不去要,以後那些親人也不會主動找妳
關鍵在因為他們沒這樣對妳的話,還是一樣對妳很好,
我想妳可能會不拿


家務事本來就是一個很麻煩的事,今天就是無法用正常方式去處理
才需要用法律來處理,立場顛倒一下好了,換男生不能拿,那些叫妳
不要拿的人,遇到跟妳一樣的情況時看有幾個會真的不拿。
已經過戸了,代表你已放棄繼承權,你應該簽過放棄繼承同意書,現在後悔來不及了,看開點,有人會為了錢而反目成仇,我看你哥就是那種人,爭遺產這個念頭,就早放生,好好過日子吧!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法律上
男女可平均分得遺產。

習俗上
與父同姓才是子孫。往上,同姓才是祖先。

生物上
父親的兒子、女兒的孩子,都是子孫。往上,父系母系都是祖先。


「習俗」的觀念早就跟不上「法律」、「生物」觀點了。


「習俗」,常常很累人。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其實上面有些版友說的方式不錯,如果一千萬的遺產,你分一分了不起就
4,5百萬,那還不如不拿,以後爺爺奶奶病痛,你就是潑出去的水,只負責
最後回家對棺材哭,只要爺爺奶奶和你哥可以接受,這個價錢真的很便宜,
因為要照顧要花相當多的時間、精神,看護費,除非是4,5千萬,那爭的價
值比較高
完美淚人 wrote:
我沒有簽任何文件。...(恕刪)

那妳的遺產特別份還是在的,去爭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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