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達斐麗PP wrote:
當持有個1.20年,
不但住是免費的,
再換屋賣出時,
價格更是水漲船高很少例外的
如果是自住房子就是消費品,漲價一點意義都沒有,除非你換屋時換到地點爛的,不然一定要貼錢。
自住的消費品要談什麼報酬率?哪來的住免費的這種事?(頭期款不用錢?房貸不用繳?零利率?)你到底在講什麼?怎麼感覺房地產的投資人對數學和投資理論都有點弱?
我2000年買的9x萬美元的房子現在13x萬,但是要換房,當年150萬的,現在200多了,有差別的是,我要付更多(名目上的)價差。當年價差65萬,現在價差75萬,其實兩者的實際購買力幾乎是一樣,大約都是十年的工科畢業生起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