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niyeh wrote:
因為這個版,有許多沒買過房,沒簽過合約,沒真正拿過土地,房屋權狀,只有上過仲介網頁的人,就在那鬼吼鬼叫,說只有虛坪,沒有實坪,他會算錯。
目前最容易實施的就是,買賣房子時實坪制和虛坪制單價並列。公設必需標明法定公設比例和非法定公設的比例。
造成實坪價實施困難最大的原因是,當初創造"實坪制"和"虛坪制"這兩個名詞的錯誤。
可能原始目的是要突顯公設是屋主用不到的(註),這能在情緒上點火以增加支持者力度和廣度,但相對的也引來更多激淚的反對者。這只是增加對立無法加快改制進度。
較不會讓人誤會的名詞應是,區分所有權計價制和所有權計價制。區分所有權通俗一點講就是私有權範圍,和公設的持分所有權(共有)是相對名詞。公設不是空氣,當然不是虛坪,法定公設是必需,可能日常屋主就一直要使用的,如公共走道和電梯,有的是緊急時為住戶逃命用的,如逃生梯、第二逃生梯等。這些公設造價並不會比私有坪低,實際上成本更高。如大廳、健身房、交誼廳都需要裝潢,添置設配,這都會增加成本。這些成本不管什麼制都不可能用送的,不計價的結果就是價錢灌到計價的部份。有看過餐廳外面看板大大的寫"白飯免錢"嗎?如果你天真的以為白飯真的免錢。你一家子進去,點十碗免錢的白飯看看老板會給你什麼臉色!"白飯免錢"的就是飯錢灌到菜錢。
最後提醒,不是私有部份就很實,你知道面積是連牆壁面積都要算進去的嗎?(共有量到壁心,共有量到牆外緣)。陽台才一面牆,造價便宜一點,雨遮少三面牆造價就便宜'三'點。所以雨遮法規己不計價。但不管計不計價,建商的銷售單價永遠是
(所有成本+利潤)/可售坪數
看懂這個公式,就不會糾結在實不實坪制了!
(註)公設是用得到,且很多是必需的。例如樓梯在公寓、華厦和大樓,當然是用得到且是必需的施。
因為樓梯平時使用率並不高,在公寓、華厦和大樓就大家分擔費用,大家都可以使用。是一種共有共用共同分擔的觀念。一樣可以使用,分擔費用比獨立出資使用划算。在透天一樣需要樓梯,卻得屋主獨立扛下整個費用,功能性一樣卻得多花錢。這也是公寓、大樓興起的原因。現在卻把它歸成虛坪,好像它是空氣。像電梯透天,知道養護費多少嗎?很多透天屋主都放棄了定期養護,把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就是養護費受不了。只有共有共用共同分擔才能以少少負擔讓電梯能有正常的養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