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樓主所說就交由法定繼承人吧(兄弟姊妹的小孩),這是在不用錢的前提之下,
如果有想用錢就賣掉換錢,但我也有想過在平均年齡前10年賣掉後開始享樂,
就算在平均年齡80歲來算,前10年就是70歲了就算身體健康這時的老人還有人願意租給你住嗎?
以房養老這陣子也很多消息傳出似乎不好,但這方法最起碼有保障到你臨終前的住宿吧(原房子)。
我在35歲左右時就開始詢問了解身邊已經退休或是待退的人他們的想法安排,
每個階段的人都能夠提供不同的想法意見來參考,
確實,有些人就想說退休找個郊區鄉下過過清淡休閒的日子,不過先決條件這要是身體健康的狀況下,
如身體有個什麼毛病需要經常跑醫院的,可能就還是在都市裡比較方便,
記得前陣子有則新聞提到台灣人最長壽的地區在哪?就是台北。
畢竟大台北地區交通方便(雖然常態塞車)醫療資源豐富,這是最起碼延長壽命的需求,
多交朋友,但這只是排解自己休閒的需求,但無法幫助自己年老臨終時的安排,
所以樓主的問題"不婚&不生小孩"應該還有其他條件一起討論,
像是身體是否健康?或是有無朋友有無喜歡的休閒活動?
新聞上也報導很多知名的公眾人物年歲也大了,但身家財產很多的人,
其實我也在觀察這些或是已經百年之後的不婚&不生小孩的有錢人是怎麼處理身家財產的。
不管怎麼樣,我是覺得趁你還年輕(人生70才開始)找個合得來的伴(不一定要結婚),
不是酒肉朋友,不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而是願意跟你一起陪伴到終老的伴。

『少子化讓無人繼承遺產大增 過去5年收歸國庫逾43億元』
財政部國產署統計,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清理代管遺產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的總值高達新台幣43.7億元,呼籲有繼承權者加速提出承認繼承。
官員說明,每年無人繼承遺產大約1億多元至6億多元不等,但其中2011年因北區分署處理的案件中,有單筆遺產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就達15億元,推升當年代管遺產總值高達23億元,以致整體遺產收歸國有的金額大增。
官員並分享,近期去接收某台北市精華地段房屋,估計市價就有5千萬至6千萬元左右,從屋中擺放照片研判,應該是有遺產繼承人,但可能人在國外,呼籲有繼承權者加速提出承認繼承。
國產署表示,依《家事事件法》規定,法院選任之遺產管理人,除自然人外,也得選任公務機關。實務上法院為維護公益及國庫有期待利益,指定國產署或所屬分署為遺產管理人。
但因遺產管理各項作業繁瑣,且多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之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致辦理時程長,並須另行委任律師處理法律專業或訴訟事務。
國產署指出,這類無人承認繼承案件主要是因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無子女、親人繼承遺產情形,這與我國邁入高齡化或少子化社會結構有關。歷年來,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已達8,934件,截至今年6月,代管中遺產案件仍有1,718件。
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2018年訂定4年清理計畫,2022年8月底屆期後,又繼續訂定年度清理計畫。近5年清理結案1,231案,平均每年清理結案246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達43億7,129萬元(土地1,266筆、房屋86棟)。
國產署呼籲,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第1178條所定之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因此,國產署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繼承人若想要承認繼承,務必於法院公告催告所定期限屆滿前向國產署承認繼承,否則被繼承人賸餘遺產將依法收歸國有。
新聞出處

很多人誤以為,自己一輩子辛苦賺的錢,過世後,理所當然會留給血緣最親的親人。即使自己沒有結婚生養小孩,但只要兄弟姊妹育有小孩,自己的財產未來就可以交給他們繼承。
事實上,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無論是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都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除非有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遺贈給他們,否則,他們對於遺產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
換句話說,只要我們活得比所有「法定繼承人」還要久,而且又沒有事前寫下遺囑,在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遺產就是無人繼承的遺產,依法「無人繼承」的遺產全部由國家取得。
近年不婚不生的單身族人數攀升,國庫進帳也跟著增加。對於單身族而言,他們的繼承人少了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兩者,法定繼承人不是平輩就是長輩,財產規劃上,會比一般人容易遇到前述兩個需要克服的問題:
• 法定繼承人均已離世
• 繼承人年齡過高
遺產繼承在法律規定上,在沒有寫遺囑的情況下,確實只能分配給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除了配偶外,都是和你有血緣關係者。
民法規定的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並不包含兄弟姊妹的子女,也不包含兄弟姊妹的配偶。
因此,被繼承人如果單身未婚也沒有小孩,當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均不存在時,等於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
即使被繼承人在世界上仍有其他親屬,但只要不是法定繼承人,就無法主張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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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婚或不生問題嚴重,新生兒人數逐年降低,從2018年18萬1601人、2019年17萬7767人、2020年16萬5249人、2021年15萬3820人,2022年13萬8986人,到2023年新生兒只剩13萬5571人。
所以.......
會有越來越多人面臨......
要不要買房 and 就算買了要何時賣.....的困擾!
新聞看這

台灣生不如死已是一個常態,不是新聞,且這個差距未來將逐年擴大,從近兩年的年生不如死近七萬,來到今年應該超過七萬。未來「生超過死」才是新聞,不過數十年內都不可能!

“所以.......會有越來越多人面臨......”,我不知道樓主原本要說什麼,但可以肯定的說:未來台灣很多家庭及個人將會面臨「斷子絕孫」、「後繼無人」的慘況!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今年1至7月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共35件,總金額7505萬3481元,較去年同期增加8件、金額增加2511萬元,其中單件最大金額1701萬元、最小金額6319元,而近10年單件最大金額則是2.88億元、於2022年繳庫,均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國庫署說明,根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若有賸餘,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若有賸餘現金,由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國庫署強調,對各遺產管理人秉持其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積極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為利遺產管理人辦理前述繳庫事宜,於網站登載相關作業說明,供查詢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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