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cazando wrote:
我是很想相信啦

但看你到你的邏輯分析能力,實在無法相信你會是個高收入人才

連基本的價值觀都有問題,連說個道理都會自相矛盾的人要如何賺取高薪?除非你有個富爸爸


大家都知道誰是從都更獲得利益的團體,如果你不是其中之一,我說都更是惡法,你何必著急. 這個邏輯非常嚴謹,難道你要告訴我你是"路人"?是"一般市民"??

你連正反論點都不肯辯解. 東牽拖西牽拖, 是詞窮了嗎?

你指控我邏輯分析能力有問題,指控我自相矛盾,也拜託你講些具體的事例吧,至少也把我不合邏輯的發言"引用"出來.

還有,我收入高低並不影響我對現行都更法的批判.

台灣是怎麼了,在房產版發言正確性要看"出身"嗎?收入低和沒房的發言是不足採信?
john6517 wrote:
大家都知道誰是從都更獲得利益的團體,如果你不是其中之一,我說都更是惡法,你何必著急. 這個邏輯非常嚴謹,難道你要告訴我你是"路人"是"一般市民"??
...(恕刪)


你這句話就已經自相矛盾了,就憑你這樣的能力如何成為高收入人士?你不代表大家,還好意思往你自己臉上貼金,你隨便唬爛一下就說成是大家都知道啊?光這個討論串你就被噹得體無完膚了耶
而且是你自己吹牛說你是高收入人士想以此來獲得認同,又不是我先拿這問題來質疑你的,現在被我戳破倒是見笑轉生氣了啊

老舊公寓和老舊社區的住戶才是從都市更新中得到最多好處的"團體"
你說都更是惡法,卻連房子都沒有,不是很好笑的事嗎?
憑甚麼對老舊公寓住戶有益的法規要被一個局外人批評為惡法?就因為你無法從都更中獲益?
bar0402 wrote:
很多人都以為都更法是一定要的..
這是很奇怪的事..

都更法之前, 台灣都不蓋房子了..?
好了, 現在都更法玩到過街老鼠, 人人喊打..
請問台灣就不再能老宅重建嗎?


B大,這個問題小的前前...面就已經回您了,怎麼您還在這樣說阿!這樣再說一萬字也沒用阿!

請問您
住三使用分區,一棟四層樓老舊公寓,建蔽率蓋滿,容積率400,您說要如何改建?

您住四層老舊公寓嗎?

老老人家 wrote:
B大,這個問題小的前...(恕刪)


他老兄已經在其他討論串鬼打牆很久了
只要是關於法律的問題,他是全部無視或規避,不然就說是惡法
重複
重複
重複
重複
重複
重複
重複重複vvvv
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重複
bar0402 wrote:
事實上解套的辦法就是...(恕刪)


要建商排除王家,是做不到的,為甚麼?

就算建商同意排除王家,市府也不會准?為甚麼?
因為准了,市府就違法(違反都更條例第14條)!

除非修法廢了14條,但廢的後果小的已解釋過了,希望您不要再提要建商排除王家!

小的還是認為小的前面所舉辦法比較好

既然王家覺得建商賺太多,那麼要求建商捐出一些獲利給慈善機構,然後藉此下台,也可博得美名!
cazando wrote:
你這句話就已經自相矛盾了,就憑你這樣的能力如何成為高收入人士?你不代表大家,還好意思唬爛說大家都知道xxx啊
而且是你自己吹牛說你是高收入人士想來獲得認同,又不是我先拿這問題來質疑你的

老舊公寓和老舊社區的住戶才是從都市更新中得到最多好處的"團體"
你說都更是惡法,卻連房子都沒有,不是很好笑的事嗎?
憑甚麼對老舊公寓住戶有益的法規要被一個局外人批評為惡法?就因為你無法從都更中獲益?


你反對我的邏輯竟然就是我有沒有房子,和我的收入高低.(你別無恥到連說過的話都栽贓給別人,是你先質疑我的收入的)

按照你的說法:老舊公寓和老舊社區的住戶才是從都市更新中得到最多好處的"團體",究竟是不是?網友自會判斷(我看100個非建商派的人有100個會說賺最大的是建商)....

你的觀點根本是有問題的.. 試問:老舊公寓和老舊社區一定會"優先"發生都更嗎??當然不見得,無利可圖的區域是不會發生都更的.

老老人家 wrote:
B大,這個問題小的前...(恕刪)


若真有改建必要..
又無法自行合建,.,.. 當然可以強制都更!

不過, 你先滿足下面條件吧:

1. 由非營利公正單位來進行判定, 老舊不代表非得重建..
比起歐美多得是百年老宅, 是不是非得強制重建, 應該是專業判定..
不是你說老舊就可以要公權力幫你強制拆!(其實你是要圖利啦!)

2. 權利變換機制由都更單位進行...不讓建商或住戶插手...
這樣台灣都更最大的亂源: 權李變換機制不被信任, 可以最大程度改善..
因為, 沒有更好的機制了...

我所說的也不要直接就講不可行, 日本, 歐美的都更就是這樣進行.,.
要最大可能避免人謀不臧.. 怎可能讓建商及住戶自行去談出合理的權利變換機制?

我很認真回你喔..

下面換你回答我問題:
不要老是說人家都不行, 其實你也不怎樣...?

現在台灣的都更法,. 怎解決或避免遇到下面的問題?

1.現行都更法, 基本上都以台灣都會區精華地為極大部份..
換言之, 你要是在南投或嘉義之類偏遠地方有老房子, 想要進行都更..
連要跟你合作的建商都找不到, 請問該如何解決這問題?

2. 現在台灣都更法的權利變換機制, 是讓建商去找估價師..

估價師確實會開一個由專業判斷的價格..
可是不要忘記, 估價師是建商找來的, 找十個也是一樣, 會有人不以建商的想法, 建商的利益為優先嗎?
下次誰還會請你來估價? 這個利益共通結構, 請問要如何解決...

再者, 實際上這價格並沒有絕對強制性, 建商的作法還是"個個擊破", 談到哪拆到哪!
這造成很大的不公平, 而且到最後, 既然要協商,又得依多數決強制拆除..
如果價格談不攏, 該以誰的意見為準? (就以文林苑為例, 王家開價2億, 建商先只給7千萬..
後來又提升到近億, 甚至最近又有說法打算再多給點了事..)
即使您是高中生, 也看得出這樣的權利變換機制很有問題...
請問強者如您的老人家, 您認為要怎改進這狀況..

我打了很多字, 把實際狀況告訴你, 請你認真回答..

不要答一些沒水準兼瞎扯蛋的廢話!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老老人家 wrote:
要建商排除王家,是做...(恕刪)


要講法, 那市府建商一切都合法.. 還提啥?
不要再講那些建商派"一切合法"的無限迴圈, 你不膩我都膩了..
難道你一直強調合法, 就能解決現在文林苑僵局?
北市府都承認王家的所有權, 不願進入拆除了, 你再講合法能怎樣?
現在不拆王家也合法啊!

其實王家本身就是百年地主..
如果沒有都更案的發生及運作, 他們家不會被拆除..

為什麼你認為可以因為外面他人利益, 就損害到我原住民的居住權利?
這樣的法律你不覺得很奇怪?

照理說, 當初修訂法律, 就該考慮台灣眾多舊畸零地地主的狀況..
給予就地合法的空間, 不是嗎?
所以問題是出在法律, 不是王家吧? 王家沒有主動做過什麼...
他們一直都住在那兩塊地, 住得比都更法甚至中華民國建立還久! 不是嗎?

除非都更有那些建商派講的那麼偉大, 是真正的公益行為..
否則我想像不出, 非得把王家打成違法的必要性..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