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單獨計費後你要買新房子還是舊房子?


ascadia wrote:
如果分開計價
至少我花在公設錢比較少.我比較爽
主建物價格高,我覺得合理再買,我比較爽
我不想花一堆錢在我不知道的東西上



以後應該會有建商是 公設免費都回饋送你, 不過價錢全灌回室內價格裡.
房子時, 公設並無法捨棄不買. 到最後, 其實都是在看總價.
一家公設免費送, 一家賣5萬, 一家賣10萬. 不過總價都差不多.
要求大家把名細都列清楚, 當然以後有比以前沒有好.
不過實質層面上, 消費者能獲利嗎? 很懷疑,
感覺是弄得越複雜, 越給別人鑽洞的機會.

而且大家都注重在預售屋上, 沒有想到中古屋
如果預售屋都是. 公設免費, 但室內100萬/坪.
隔壁的中古屋說, 那我也照規矩來. 我的公設也免費(反正公設本來就小)
但室內價錢要跟緊, 不要差太多, 好吧那打個8折好了. 結果變中古的賣80萬/坪, 原本可能才50萬/坪
是不是反而造成中古屋開價往上飆?
也許一間兩間中古屋這樣, 那不會有什麼事, 如果大家都有樣學樣呢?
這個部份, 我覺得大家可以討論看看.
與其說公設免費贈送, 更現實的來說, 大安區的公設有可能一坪賣你 10 萬嗎? 如果要計價, 公設一坪賣多少你會買?

資訊透明我很贊成, 但如果期望這樣建商就會突然間有佛心了, 真的想太多了.
所以是不是, 應該立法, 賣房子只能賣室內評數計價 ?
abbs_1 wrote:
另外車道公設部分,你以為沒買車位的人就不需持分嗎,那是屬全体持分地下室機房、防空避難室,車位登記9坪是本來就含部分車道持分,你看你的車位格實際有到9坪嗎??因為這9坪是有含車道的,而建商假一個賣150萬,一坪才買16萬多,車格大約只有4坪,另5坪是車道


我當然知道9坪是含車道,但你說的9坪是含全部的的車道還是只有部份?你知道嗎?


abbs_1 wrote:
剩下來的車道部分就是所有住戶不管有沒有買車位都需共同持分的地下防空避難空間及電器機房等,這個才是公設


你可以確定這個部份的公設建商沒有把部份原本應計入車位的車道挪進來嗎?


就拿你舉的例子
車位登記9 坪,假設車格4坪,5坪的車道真的是包含所有的車道(地下防空避難空間及電器機房除外)嗎?
一個原本應計入車位車道部份是9坪的13坪車位,車道只計入5坪登記9坪其餘4坪灌入公設你會知道嗎?
ascadia wrote:
至少我的地籍謄本上面...(恕刪)


厚~~~~~~~~~
雨遮是登記是附屬建物,怎麼會在地籍滕本出現呀,就跟你說是在建物所有權上登記!!!!!
不過我確定你的一定沒有雨遮啦,因為你買500萬的14年中古屋那時候沒有雨遮這種東西啦
所以不用怕被建商灌水厚~

我反對啥麼已經回答你很久了~~你很「翻」哦!!

再告訴你一次「脫褲子放屁」把簡單的事情更複雜,到時候讓要買房子的民眾更擔心而已,讓費公帑,政府應該做的是好好做建坪公設大小登記的把關,而不是不好好把關,只是將原有的東西,用另一種方式把他弄的更讓民眾霧傻傻。

至於另一位大大,很難溝通,算了你們去自我感覺良好吧!!到時更複雜不要說我沒講哦!!
另外前面有大大說的很好,以後中古屋室內大坪數單價會一併被拉高,會搞到以後中古屋比新房屋貴哦!!
基本上我個人覺得這個政策是見仁見智啦

若站在一個資產擁有者的立場來看

他會對要售出的房子設定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價格

剩下的只是照行規法規還訂出單價

公設如何定價,使用坪數如何定價

不過就是數字的排列組合

我想,只要這個建物有公設存在,你就無法不買

就算修法說可以不買公設,難道你就不走樓梯,不搭電梯

每天從窗戶垂降出門嗎???

很多事情是計較不完的

嫌公設高,你可以去買公寓

但也有人就是喜歡社區有游泳池,健身房小庭園這類公共設施

小朋友不用離開社區就可以跑跑步玩玩球,不用擔心走到馬路上會發生無法預期的事情
ryan0501 wrote:
但也有人就是喜歡社區有游泳池,健身房小庭園這類公共設施
小朋友不用離開社區就可以跑跑步玩玩球,不用擔心走到馬路上會發生無法預期的事情


有些人根本弄不清楚哪些屬於公設
一些人買房子時以為高達30%的公設比來自於偌大的中庭
其實一些沒加蓋(室外)空間多半是法定空地,根本不屬於公設
包括室外的游泳池也不屬於公設,卡啦ok、閱覽室這些才算是公設
如果你把這些原本你以為是公設的部份拿掉,你就會很難理解30%到底是從哪來的




abbs_1 wrote:
厚~~~~~~~~~
雨遮是登記是附屬建物,怎麼會在地籍滕本出現呀,就跟你說是在建物所有權上登記!!!!!
不過我確定你的一定沒有雨遮啦,因為你買500萬的14年中古屋那時候沒有雨遮這種東西啦
所以不用怕被建商灌水厚~


我想聽不懂的人是你吧!
沒有人說一定要沒有公設
也沒有人說建商一定要把公設免費
你只是一直繞著這個回圈來解釋

現在內政部要把公設分開來計價是一個很好的構想
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
這三個裡面有一個是買主完全沒辦法檢視的
那就是公設這一項
前面已經有大大說明了
麻煩再看詳細一點,再來討論
公設由建商提出,政府審核,購屋者承擔
建商跟你說公設多少,你就得接受多少,你是能算出什麼東西啊!!!
一直說要政府加強審核
政府如果能完全看出建商的伎倆,就不會那麼多糾紛

權狀真的會標示的很清楚嗎?

最近對一個10幾年的中古大樓有興趣,

仲介那邊的權狀影本上標示著

總登記 36.6坪
主建物 住家用 26.42坪
主建物 儲藏室 (3項) 2.32坪
附屬建物 陽台3.12坪
附屬建物 水箱 1.85坪
共同使用(3個項目) 2.91 坪

全部資料就標示這樣
請問各位這樣表示室內(含樑柱)有幾坪? 26.42坪嗎?


我用雷射測距儀現場丈量了各尺寸
再請有建築背景的老婆用AutoCAD 畫圖計算室內坪數含樑柱(算至牆外皮)
算出來實際室內坪數含樑柱是 22.5坪

隔天去問仲介,他們才承認樓梯間的面積都灌到主建物內
3戶共享2電梯、1逃生梯、以及不算小的梯間

現在問題是,就算看屋後覺得室內與樑柱明顯不到26.42
一般人又要如何很清楚的知道室內實際是多少坪呢?

建商若將梯間列入共同使用,總公設比是30多%,也差不多是目前20層大樓的標準範圍內,
但他就是要搞這些花招,讓公設比看起來低很多,像這種情形,政府不應該好好的整頓一下嗎?

我覺得建商不一定要標示住建物跟公設的個別成本(不同的公設項目,成本也不同),
只要把各項目的內容(例如閱覽室、室內泳池、警衛室、水塔...)與實際坪數清楚標示出來,
消費者就能夠具以判斷這樣的房子,值不值得那個總價了。
俗話有道: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位再想想建商還會有什麼對策,我們會再被扒了幾層皮。
說真的,指望政策,看到對策,還不如自己實在點,看仔細點,用力的殺房價,還快點(真的非買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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