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窮,但是我不是很喜歡奢侈稅(補充)

子彈打中毛 wrote:
我在講刑法「微罪、情節輕微」方面的,你跟我講殺人放火? 嗤zzz
那麼愛做美國夢,不會去美國喔,太平洋又沒加蓋...
前幾年由白痴美國人引發的金融海嘯,你有看到任何一個CEO被起訴的嗎? 法克...(恕刪)

呵呵....有沒人要告訴我個人對於"法克"這兩個字眼在台灣共通想法是啥?(希望我沒誤解)
寒假結束很久了,周末了,你該騎著RV去聯誼才是....(年輕真好,不過千萬要記得"刷牙"跟"洗手"...)

其實照目前的國家社會走勢來看,應該值得注意的是"中產階級"的消失這檔子事,
窮人?可以有國家社會福利政策來照顧,雖說不多,但也是會有.
富人?反正沒多大差異,差別只是如何減少稅負罷了.
而努力工作的中產階級,得不到的是政府政策的照顧,也沒那麼多資產可以玩,
卻又是國家徵稅來源的主力來源,因為一毛錢都跑不掉,這才是可怕的部分啊.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上面有人說 不要用道德管經濟

我只想說 難怪有人賺錢的手段很沒有道德

錢誰不愛

但是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他的意思是

交通違規 要用記點式 每個人都一定的點數 扣完 就 吊銷駕照終生

犯罪者 增加 鞭刑

怎麼簽名

seabook1230 wrote:
上面有人說 不要用道德管經濟

我只想說 難怪有人賺錢的手段很沒有道德

錢誰不愛

但是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恕刪)


前人有云:奸商奸商,無奸不成商..
我覺得光是要判別你是窮鬼還是錢奴就是一個大問題,因為有些有錢人詐騙一堆人後,申請破產,卻過著有錢人的生活,這種人你說他是窮鬼還是有錢人呢?
看完開板的文章
只有一個想法
那就是“我覺得榴連很臭,所以我不吃橘子“
presario wrote:
小弟贊成奢侈稅至少打...(恕刪)


你也用過COMPAQ的電腦是吧~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雖然有些人為富不仁,
但是也沒有必要仇富吧

依樓主的觀念,那很多殺人放火搶劫的人都可以輕判囉,
只因為他們完全沒有危機概念,所以很窮!

人生而平等,沒必要把自己看得這麼可憐吧!

jetercolor wrote:
不要用道德管經濟是對...(恕刪)


正解

有獲利就該課稅

只課奢侈稅跟本就是佛心來著

應該列入個人所得,最高課到40%才是合理的

isme wrote:
依樓主的觀念,那很多殺人放火搶劫的人都可以輕判囉,
只因為他們完全沒有危機概念,所以很窮!

人生而平等,沒必要把自己看得這麼可憐吧!
...(恕刪)


你有沒有仔細看我舉的例子?我舉的都是「微罪」的部分,殺人放火算微罪嗎?

從過去的新聞中,常可以看到窮苦人一時想不開去偷、去搶,還有貴婦手癢去順手牽羊的例子;但在實際的判決上,「情微輕微」的就算沒緩刑,也只會被判拘役得易科罰金;但同樣的拘役、罰金對窮人和富人來講,產生的影響是截然不同的,對於窮人來講,被判罰金幾萬塊是打擊很大沒錯(我從沒說過這樣的刑度對窮人來說太重),可是在富人身上,罰金再怎麼樣也就不過是個零頭而已。這樣公平嗎?還有,被判刑法是會留下前科的,同樣一個竊盜前科,對於窮苦人來說,即使他已改過,但也可能造成他往後求職時受到重重阻礙;但是對於富人來講,他家產那麼多,搞不好又是某公司的負責人,或是某名人的老婆....背一個前科對他來講有差別嗎?


我求的只是一個「公平」。因為奢侈稅只是做表面功夫,實際上對於社會的公平並無任何幫助,所以我並不是很喜歡奢侈稅這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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