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ss63 wrote:應該有規定一定時間的猶豫期吧(至少一個禮拜)...(恕刪) 請參閱消保法第 十一 條 (定型化契約之基本原則)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第十一條之一 (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結論是應該沒有
田文 wrote:'''但畢竟是第一次買房子,比較沒經驗,才會被房仲牽著鼻子,覺的開價應該在280W左右但當初成交太快,自己也措手不及現在房子也過戶了,只能學學經驗但是我很想告房仲詐欺(因為我真的很想知道到底坊眾有沒有騙我?冏)...(恕刪) 花錢買經驗啦,人生就是這樣,房仲不說成那樣,妳們會急著下手?想通關節,就知道事實是什麼了!
中古屋本來就沒公定價條件不同價格也會不同,這要如何比新成屋的低樓層與高樓層的價錢就不同了,還有分面景與不面景只能說你心中理想的價錢就是合理價你的買入的價錢我覺得算合理前屋主花240萬買入雖然整理只清理加全室油漆加上當時買入要付的房仲服務費及一些雜項費用這樣也要6 . 7萬左右現在前屋主要賣出,又要付一筆房仲服務費及一些雜項費用約十萬左右這樣一來一往前後大約增加17萬以上的成本"現在又再加上奢侈稅金"聽完後你現在還會覺得被呼嚨了嗎??將心比心,換成在座個位是前屋主你們會用多少錢賣出你的房仲只是做他個人應盡的服務與責任實在沒必要妖魔化房仲
買到喜歡的房子最重要我哥去年買到房子以後,問我他沒有沒買貴。(他是直接跟屋主買的,屋主買大概190萬,他買230萬)我只跟他說,買到喜歡的房子最重要。價錢上只要是能夠負擔,不是很重要恭喜您買到房子了,現在的心思應該是如何佈置溫馨的家。
經驗~經驗~只能說樓主經驗太淺相信這不會是樓主第一間房也不會是最後一間房原則很簡單就是堅持自己出價.....當年買自己現在住的這間房一樣被黃色仲介原屋主和買方捉對帶開洗腦搞到晚上十一點....林背當機立斷我預算就那麼多....拉了老婆就和屋主說聲SORRY就拜拜了不到半小時還沒回到家仲介就來電叫我回去簽約囉...把壓力轉給仲介和賣方...才是上上策以上是自住屋策略投資屋就不同囉....要快要狠要準......幾年前投資市區透天沒有透過仲介直接找上屋主談得雖然很愉快但價格始終很硬最後想去個零頭20萬都沒辦法...還是硬著頭皮咬牙成交了....現在這棟透天....閉著眼睛賣都可以賺至少四成...
kellenhuang wrote:他買240扣掉前一手的手續費跟契稅 再加上280賣給你要給的手續費和整理費及稅金這中間是能賺多少..(恕刪) 讓賣方小賺一點,可接受?誰說賣房子一定要有獲利?自己投資失利一定要轉嫁到別人身上嗎?DCSHK6820 wrote:如果樓主你在7-11買了一罐25圓的飲料到全聯發現全聯才賣20圓...(恕刪) 這個觀念怪怪的,如果價格標示清楚買貴了願不得人。現在是設局給人跳,事後買方自行查證才驚覺受騙!這是不一樣的事情總結:支持房價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