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ffy999 wrote:這位先生你又算老幾,...(恕刪) 個人對拆不拆沒意見不過很好奇, 住了六代是怎麼算出來的?如果一代18年..6x18=108也就是那棟樓房是清朝時候的建築........看起來一點都不像耶
那些說「拆的好」的人我想你們都沒有重視到一件事情王家六代從清朝至今都住的好好的而且在台北市士林區的土地是"土地建物100%"持有今天是建商私自將王家劃入都更區然後以都更38戶為由要求王家撤離當初郭元益大樓也一併劃入了都更區了為什麼郭元益大樓可以沒事,王家就必需要被迫遷離????兩個都是建物土地100%持有!!這事情發生在我家旁邊我只想對那些贊成市府作法的人說句話今天如果是你家,你還會說拆的好嗎??看到他人家破還這麼開心,怎麼會有這種心態
王家是透天厝並不是集合住宅,土地產權和建築物都是合法取得。但建商在未取得王家的土地,就已經將土地上的預售屋給賣了。然後用都更劃分畸零地必需劃入的這一條,強制王家必需賣房。然而王家土地是畸零地就算了,但事實上他們的土地取得建照蓋起了房子,這樣還能算畸零地嗎?還能強制劃入嗎?這不是95%對5%的問題,這是政府帶頭幫建商買單,因為建商如果要更改設計,那勢必付出違約金給未取得的土地上的預售屋的訂購戶。如果錢的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但是此例一開,很多人民將會任建商及多數暴力給揉躪。
為什麼不先檢討建商作法用都更不善完備的法案強行將他人私人地劃入都更然後土地都沒徵收和協調完成就先賣預售屋先賺一筆了再結合市政府假執行公權力之名強行拆除最後贏的還是建商人民只能無助的曾經擁有的一切消失不要只聽到釘子戶就一定是人家的問題
這麼喜歡多數決, 那今天來投票分郭董家產好了阿.流浪的那些人, 要怪的是建商, 怎麼會是不肯賣的王家?建商根本就沒協商好就要這些人拆了他們原本的家, 這不是欺騙是什麼?今天就算王家想要賣更高的價錢, 那也合理阿,換作是你要賣祖產不會想要賣高一點的價錢嗎? 更何況是一個家族的祖產!現在我不想買, 政府就可以來拆我房子, 然後說我是貪婪釘子戶?去看一下國外怎麼處理釘子戶的好嗎?那些贊成的是家裡沒祖產還是都在外面租房子?
有家妓院裡面的小姐都人老珠黃,可能還有病纏身一個生意人上門說「我免費給你們每人換一個年輕的小姐,妓院經營權歸我」股東們拍手叫好,就把老小姐送走了,等新小姐送來這時候生意人跟妓院還沒成立以前,就住在隔壁小明講~~~你家的女人也要送走小明說「那是我剛娶進門的年輕老婆,不是賣藝的小姐」生意人說大家都同意了,就你不同意也不行。就找衙門的補快抓走了小明的老婆。生意人說:「依約定我也會給你一個小姐,你賺到了。」「對了,依約定,你家的房子也歸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