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救了...郝先生...拆的好..100分.


jaffy999 wrote:
這位先生你又算老幾,...(恕刪)


個人對拆不拆沒意見

不過很好奇, 住了六代是怎麼算出來的?
如果一代18年..6x18=108
也就是那棟樓房是清朝時候的建築........看起來一點都不像耶
那些說「拆的好」的人
我想你們都沒有重視到一件事情
王家六代從清朝至今都住的好好的
而且在台北市士林區的土地是"土地建物100%"持有

今天是建商私自將王家劃入都更區
然後以都更38戶為由要求王家撤離
當初郭元益大樓也一併劃入了都更區了
為什麼郭元益大樓可以沒事,王家就必需要被迫遷離????
兩個都是建物土地100%持有!!

這事情發生在我家旁邊
我只想對那些贊成市府作法的人說句話
今天如果是你家,你還會說拆的好嗎??
看到他人家破還這麼開心,怎麼會有這種心態
王家是透天厝並不是集合住宅,土地產權和建築物都是合法取得。
但建商在未取得王家的土地,就已經將土地上的預售屋給賣了。
然後用都更劃分畸零地必需劃入的這一條,強制王家必需賣房。
然而王家土地是畸零地就算了,但事實上他們的土地取得建照蓋起了房子,這樣還能算畸零地嗎?還能強制劃入嗎?
這不是95%對5%的問題,這是政府帶頭幫建商買單,因為建商如果要更改設計,那勢必付出違約金給未取得的土地上的預售屋的訂購戶。
如果錢的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但是此例一開,很多人民將會任建商及多數暴力給揉躪。
為什麼不先檢討建商作法
用都更不善完備的法案
強行將他人私人地劃入都更
然後
土地都沒徵收和協調完成
就先賣預售屋
先賺一筆了

再結合市政府假執行公權力之名
強行拆除

最後贏的還是建商
人民只能無助的曾經擁有的一切消失

不要只聽到釘子戶就一定是人家的問題

這麼喜歡多數決, 那今天來投票分郭董家產好了阿.

流浪的那些人, 要怪的是建商, 怎麼會是不肯賣的王家?
建商根本就沒協商好就要這些人拆了他們原本的家, 這不是欺騙是什麼?

今天就算王家想要賣更高的價錢, 那也合理阿,
換作是你要賣祖產不會想要賣高一點的價錢嗎? 更何況是一個家族的祖產!

現在我不想買, 政府就可以來拆我房子, 然後說我是貪婪釘子戶?
去看一下國外怎麼處理釘子戶的好嗎?

那些贊成的是家裡沒祖產還是都在外面租房子?

bioer wrote:
個人對拆不拆沒意見不...(恕刪)



房子當然會整修或重蓋啊.....這應該沒啥奇怪。
太棒了

郝市長這裡又有一戶可以給你拆了
kano1221 wrote:
說的好!!!依法處裡...(恕刪)
1+1=3 wrote:
我非常非常支持......(恕刪)


哼!
跟像樓主這些人癈話這麼多作什麼!浪費時間.


有家妓院裡面的小姐都人老珠黃,可能還有病纏身

一個生意人上門說
「我免費給你們每人換一個年輕的小姐,妓院經營權歸我」

股東們拍手叫好,就把老小姐送走了,等新小姐送來

這時候生意人跟妓院還沒成立以前,就住在隔壁小明講~~~你家的女人也要送走

小明說
「那是我剛娶進門的年輕老婆,不是賣藝的小姐」

生意人說大家都同意了,就你不同意也不行。就找衙門的補快抓走了小明的老婆。

生意人說:
「依約定我也會給你一個小姐,你賺到了。」
「對了,依約定,你家的房子也歸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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