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慮有沒有專業人才,其實政府也沒有人啦
到處在精簡人力
人才如果要多賺,也不會當公務員吧

人家建商可以養一個團隊規劃建案(都更?)
政府要全部收回來自己管...會多出很多人力成本

coralpolyp wrote:
國父紀念館對面 仁愛路上的轉角
就是地主和住戶自蓋..(恕刪)


這個案例,住戶自已改建,不必被抽頭,任戶的獲利真的很爽.

雙面浪人 wrote:
不考慮有沒有專業人才...(恕刪)


香港和新加坡的公務員可都是真正的人才才進的去喔~不是只會考試的書蟲而已XD

再說,台灣失敗的政策和法律只會讓公務員綁手綁腳,隨便要推一個法案或建議都要跑上兩三個月公文,

最後累的半死還被政敵當作砲轟對象,誰要認真做事?跟義務役一樣整天混吃領錢就好啦!

亮哥+ wrote:
這個案例,住戶自已改建,不必被抽頭,任戶的獲利真的很爽....(恕刪)

前面說過了,住戶自己改建當然獲利很爽.
問題是?多數的建築,搞不好還一堆人光是貸款就沒繳完了,
去哪裡再生一筆錢出來搞都更?

台灣喔,用錢滾錢很快,但基本上很多人是沒辦法滴~~~(這也是都更建商的利基點)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不管誰主辦,一定要有人去整合
這種骯髒工作如果由公家單位來做
還不是要委託民間業者來處理

很多人對建商的觀念都很負面
講實在話很大比例的建商跟建築師一聽到都更都敬謝不敏
因為投入的心力及財力相對不成比例且時間遙遙無期
台北市都更成功的案例百分比更是個位數的

我把都更內的角色分成三種
1.實施者
2.知足的地主
3.貪婪的地主
這三種人玩的是零合遊戲
誰要拿多就有人要犧牲
有一個人多拿了其他的人也會開始吵
週而復始的達到一個平衡點才可以成案
後面當分配的不滿意還有得吵
你真的不曉得利益的衝突何時會結束

現有四,五樓公寓要重建
如果沒有都更的容積獎勵一定沒人要蓋
除非房子成危樓或垮了而不得不為之


大家說的公共利益
如果能滿足了更新單元內的住戶不也是一種公共利益嗎?
退縮建物設的人行步道供大眾行走不也是一種公共利益嗎?
因綠建築減少的排碳量及環保建材的導入不也是一種公共利益嗎?




HighPrice wrote:
問題是?多數的建築,搞不好還一堆人光是貸款就沒繳完了,
去哪裡再生一筆錢出來搞都更?...(恕刪)


和買房一樣,貸款萬能.持有的土地及變換之後的未來權利如果夠值錢,沒有道理不能貸款.
自建在台北市幾乎是穩賺不賠.資金面根本不成問題.
最後只剩下權利分配能否搞得定?如果公家願意推出一個鑑價標準,要解決這問題也非難事,如此可避免釘子戶大開口,也可避免弱勢戶權益遭到侵犯.
swdawebber wrote:
其實都更不就是1.建...(恕刪)


重點是橋的成嗎??橋不成,一切利益都是空談.......

講難聽點,

建商 地主 釘子戶 這三個角色都會有蟑螂在裡面,

沒了建商強勢腳色,釘子戶還是會有,而且更難處理........

就看看鄉民的民粹能把都更搞成怎樣嚕= ="

沒了鍘刀的都更,跟沒了牙的老虎一樣,辦不成的@@!!!!!

辦的成有幾個案例,少之又少......

平埔番 wrote:
「公辦都更」早就在大...(恕刪)


該篇標題有誤,看內文,其實連朱立倫也認同公辦,公民合辦.
以前房仲的收費不也是很難"喬"?但自從政府訂立6%上限之後,不就容易"喬"了嗎?

既然知道都更最大阻力來自利益分配,其實修法就該針對這部份訂立解決方式.有解決方案後再推拆屋條款方能減少紛爭.
大家會為了吃豬肉養一頭豬??????????

該賺的還是要給人家賺
雙面浪人 wrote:
不考慮有沒有專業人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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