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碧豬 wrote:
燕子湖 wrote:
我並不認為版主的要求有甚麼不合理的
三房兩廳算是過份的目標嗎?
兩千萬的房價才是不合理吧!...(恕刪)
講的一點沒錯,
不合理的是房價,而不是3房2廳這種需求.
哪裡沒錯?
人家樓主的像樣房子的定義是:3房2廳+電梯大樓+24HR保全+停車位,你們兩位看到3房2廳後就把後面刪去了,後面才是重點吧?只要3房2廳的話,公寓20來坪就夠用了,新北市不要太熱門的區域,幾百萬就買的到,有很不合理嗎?
"3房2廳+電梯大樓+24HR保全+停車位" 我覺得要求不過份,人人都應該有住好房子的權利,不過那些住在破公寓,沒電梯、沒保全、沒停車位的住戶們應該更有權利吧?好歹賣掉舊公寓就有600萬了吧。
所以"3房2廳+電梯大樓+24HR保全+停車位"2000萬合不合理決定者應該是手上有1000萬,或是在台北有間舊公寓的人吧(偏偏這樣的屋主在大台北有100萬個以上)!手上只有600萬或是更少的應該還說不上話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