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公共水費與電費均攤問題

哈,我來幫你,如同有大大提出的!

區權會時通過,公共電費統一由管委會支出!這樣問題就解決了!

去年我們也是分戶計算平均,

結果:

1.某棟住戶,他自己上樓後就隨手關燈 要幫自己這棟省電。
整個梯廳暗麻麻。

2.有空屋,沒申請電表,或打算長期抗戰,申請把電表拆了=,,-
所以該投資客每個月不用跟大家平均電費。

唯一解決的方式就是

統一由管委會支出。(搞定)





Ariesboy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我居住...(恕刪)

若是該社區是以戶為單位,那麼確實是合理,

因為以戶為單位就不會去計算每一戶的面積大小,

很多大樓每一戶的面積也都有大小之分,

尤其轉角的住戶有些大樓設計比較大面積,

以我看過的大樓裡,一戶的面積最大戶是最小戶的3倍面積,

這是以戶為單位來討論!


若是以面積來區分,那麼就以面積持分比例去計算,

大戶繳較多,小戶繳較少,例如很多管理費都是以面積去計算,

一戶坪數x單價=管理費 例如30坪x80元=2400元


若是以人計算,大戶不見得就住較多人,小戶也不見得人較少,

甚至有小戶就養了四隻寵物或更多,

其次每個人生活作息不同,大戶不見得公設電就用較多,反之小戶也是,

而且有人每天出門沒幾次,有些人一天就來來回回數十次,

有些人只是六日會回家,其他時間在外地上班或上學。


所以應該回歸該社區是以哪種為單位去計算分攤,

才來討論計費的議題,否則應該往前去更改計算單位,

再來做後續的討論!



jesse29000 wrote:
若是該社區是以戶為單...(恕刪)


是的,確實要先討論清楚並變更計算單位!才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另外有大大也回說由管理費支出!這也是辦法之一!

台灣電力公司回文告訴我現階段未修法只能以電表來做計算,它們也說這個不合理!但是只能修法改變!
唯一電力公司建議的就是由管理費支出!
我這社區還有更誇張的以前的主委仗著是里長的身份二戶只繳一戶的管理費
建議買透天問題都解決了~什麼都不用平均分攤~設施使用次數少也較不會壞~管理費也不需繳~
最近新聞說電費要調漲囉
一般社區大樓公共電費部分,如果不採分戶(每戶電表) ,而集中由一個社區電表計算,管理費支出,這樣因為電費採級巨累進計算,是否就變得比較貴囉呢?
版大遇到這個 我個人覺得是還好

自己還遇到更誇張的
樓上頂樓違建加蓋的房子 不僅把通路封死
屋頂漏水和地版漏水還敢向管委會請款打掉重做新的 管委會居然也還付錢而且貼公告要大家一起出(平均每戶要多出5千多元)
真他x的
hob5378 wrote:
最近新聞說電費要調漲...(恕刪)

公電分錶也是有獨立電錶的,各戶所分攤的電費是公共電錶計算電費之後再均攤,並不是將公共用電度數分攤到各戶電錶,所應該沒這個問題。

而且公共用電大都是契約容量,電費計算方式跟住家用電不同,漲價幅度也不一樣。


fobislai wrote:
版大遇到這個 我個...(恕刪)


這幾天我與朋友討論公共均攤的問題!有人比我嚴重!有些社區很多投資戶,投資戶買下房子後,先將電表停用,停個兩年再賣,避開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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