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房屋仲介快跟7-11一樣多了???

房價會這麼標高,除了近年來的炒房風氣造就了一群想一夜致富的投資客之外
良莠不齊的房仲也是其中的主要幫兇之一,也許大大您是房仲從業者,也許您沒跟房仲交手過
但很多買房人都吃過不良的房仲業者虧過,房仲業開的那麼多,一定有他的道理
如沒有這麼好賺這麼暴利,誰會一窩蜂的去開房仲店頭?!房仲業當然有其必要性
但房仲業者卻把此行業的素質越搞越差,不然你去518刊登賣房看看,保重一堆房仲業者
狂打電話給你,然後說保證把你房子賣到好價錢的一堆花言巧語的話,
還有一堆房仲跟投資客聯合把區域性的房價拉高,這不是推高房價的幫兇
那什麼是幫兇?!

還有,進口商會賣妳一個貸款20~30年,且得花每約薪資三分之一以上的民生必須貨品嗎?!
而且進口商賣的東西會是像房子一樣是民生必需品嗎?!
所以房仲業跟進口商根本就不能同性質的比較

有些人說房仲要的是成交量而不是價格,那只是一個撇開責任的藉口而已
有幾個房仲是把屋主開的不合理房價價低賣出去的?!
都是符合屋主的期待甚至於高於屋主的期待賣出,然後當然仲介費也更多...
我也瞭解房仲業面對開價強硬屋主的無奈,但,有人逼你去接那屋主的案件嗎?!
你可以選擇不做那屋主的生意阿,讓他自己去賣阿!
我相信那屋主最後自賣的成交價格絕對會比你們房仲業賣的還要低上許多
所以,這不是又說明了是房仲把屋價墊高了嗎?!

服務費不是墊高房價的主因但是也是其中一個因素,不過台灣房仲的服務費還真的是不低
一千萬的房子就需要服務費40萬~60萬,下個投資客不會把這列入投資購買成本嗎?!
當一間房轉了五手,那服務費五次加起來是多少,自己算看看。
台北房子一千萬算便宜的,買一間二千萬的房子就要被賺一百萬左右服務費..真無言
回題,墊高房價的因素是不良房仲配合投資客炒房和私底下跟屋主談條件
除了服務費之外,如果賣出更高的價格就要求紅包,你想,如此這樣那個房仲會不會盡量賣高呢?!
我朋友曾經賣一間房子,結果房仲幫她多賣了她理想的價格多30萬,房仲還要求再要10萬私人紅包
如果這不是房價推高幫兇,那什麼叫幫兇?!

政府無能的房市管控政策、一夜致富的貪婪人心,加上幫屋主和炒房客推高房價的房仲業
所以造就了高房價的時帶來臨....
不過慶幸的事,當初買房的時後我沒有經過房仲業,是自己去找建商公司自己銷售的建案
所以買的價格比同一區同規格的房子便宜一百萬以上,如果找房仲代銷的,
可能就要多付出一百萬的辛苦錢了。

您說:
到底是因為房市狂漲,所以整體房市交易金額上升,導致更多人進來搶食這塊餅。
還是因為越來越多人開仲介公司,導致房價上漲?後面寫的就更是似是而非的言論,這些到底就不是房屋仲介開這麼多造成的。

房市狂漲,除了政府遺產稅大幅降低,導致資金流入房市,而藉由房仲幫助拉升房價
,餅變大了,更多人從事房仲業進入搶食,所以房仲店頭越開越多,炒房風氣就越來越豐盛
房價就越高漲,這都不是房仲業問題嗎?!不好賺怎會有那麼多人搶入呢?!會搶入一定是有賺頭
,那賺頭哪裡來?!不就是推高房價賺取更高的買賣差價嗎?!如果房仲業像10年前一樣的數量話
我相信現在房價一定不會如此誇張,因為競爭的結果,現在的房市是買方市場,屋主就像老大一樣
,底下一群房仲小弟幫忙撐腰助威,房仲為了有房賣,千方百計的討屋主歡心而賣到符合屋主的價格。
,反之,房仲業量都接不完時,房仲業就會排除開不合理的價格屋主,反正你亂開價就自己賣
老子我生意作不完,沒時間跟你在那裡亂開價。
房仲本該是第三方公正的買賣雙方協調者,現在卻變成站在賣家那邊幫忙喊價聯合炒高行情的執行者,
這樣的房仲生態,真是台灣房市的亂源之一。

或許您說不想讓房仲業賺可以自辦自理,但你都不知道房仲業幾乎無所不用其謀的一直在壟斷
房屋買賣市場嗎?!你貼各自賣就一堆房仲來騷擾你,花言巧語半騙半誘半恐嚇的讓你給他們賣
,如果想證實的話,就去518賣屋網貼各自賣屋訊息吧,記得留下聯絡電話喔~就算你打仲介勿擾
一樣仲介電話接不停...
唉~現在買房人要找個屋主自賣的還真的找不太到呢...
我認同房仲業是有其必要性,但過多後就會產生惡性競爭情況,最會變成房仲業惡名昭彰的名詞

所以我認為,高房價絕對嚴重會傷害未來的台灣經濟,且推高房價的,
房仲業絕對是責無旁貸的主因之一...

不過民眾卻只會選擇只能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而政府又只會袒護這樣畸形的房市產業,
殊不知台灣將走入未來房市泡沫化的經濟蕭條年代,唉....歡迎來到鬼島台灣...

umtlalala wrote:
到底傷害台灣經濟的是高房價還是房屋仲介?
您的言論都是在指責高房價的不是,我也不喜歡買個房子要花這麼多錢。
但是高房價跟仲介公司開很多的關係,是不是不應該這麼簡單的畫上等號呢?
這不過在走以下

1925年,美國人瘋狂投資佛羅裏達州房地產業,圖為當時建造的別墅。

20世紀是世界經濟快速發展的100年,房地產業的興盛無疑是刺激這100年間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各種復雜的原因,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曾出現過可怕的房地產泡沫,結果使無數投資者轉瞬間一貧如洗,從而留下一幕幕悲劇。 

  美國房地產泡沫:7.5萬人口的城市竟出現2.5萬名地產經紀人

的路罷了那是氣球要破的必經之路..有人說既然那麼難賣了那為什麼還要開更多?因為利率低~~~不去貸的是棒槌
我住在高雄巨蛋附近,這裡的房仲店家比便利超商密度高了不只一倍,而且地點都是很好的店面,可見房仲業在利潤上一定很可觀~~~~~所以房價也越來越可觀~~~哀
kweas2005 wrote:
房價會這麼標高,除了...(恕刪)

跟您說聲抱歉,因為您打了很多,有些議題我卻沒有一一回覆。

這邊先做個自我介紹。
我有做過房仲,我沒做之後也一樣找房仲買房子。
我不但做過房仲,而且我也跟房仲交手過。

我先說我同意台灣的房仲真的良莠不齊,在這個狀況之下,碰到鳥鳥的仲介真的很討厭。
政府方面應該要更加強房屋仲介的入行門檻,提升整體的水準才是。

特殊狀況不談,大部分的買賣成交都是屋主跟買方願意的價格。
很多人都一頭栽進去,不代表超好賺。你看蛋塔、清玉就知道。
現在滿街都是仲介公司的現象很容易觀察的到,但是倒閉的也超多喔。只是這相對的沒那麼容易發現。

至於您說 房仲跟投資客聯合把區域房價拉高?
我親自做過房仲,也沒聽說過這種情況。怎麼能用聯合這樣的字眼?
因為投資客要賣房子,然後又委託給仲介就叫做聯合嗎?

我甚至可以明白的說:高房價的幫兇就是每個賣房子的人都想大賺一手啦。

您說進口商跟房子不能比。
我只是想表達出,這都同樣是提供服務來賺取服務費卻沒有實質生產製造的行業。
價錢的高低並不影響他們的本質。
什麼民生必需品什麼的,不會影響到提供服務的本質。
進口商同樣也可以進口民生必需品呀。車輛也可能一輛1000萬呀。

後面您說:有幾個房仲是把屋主開的不合理房價價低賣出去的?!
都是符合屋主的期待甚至於高於屋主的期待賣出,然後當然仲介費也更多...
小弟我接觸5年的房仲...我只能說您完全不了解房仲真實的生態。

這完全跟事實不符。
小弟我猜大大您這幾年可能都沒有賣過房子吧!
(這不是虧您...房子本來就應該不是常常拿來買賣的。)

市場上至少98%以上的房子都是以屋主的開價之下的價格賣掉的,我還沒聽說過賣得更高的案例。
但是畢竟我所見所聞不能代表全部,所以不敢說100%。
您這整段的內容都跟我所認識的房仲生態大相逕庭,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了。
屋主自售的價錢一定比透過房仲的價錢來的低?我不曉得這是從哪來的資料。
該不會有人是因為聽了這樣的言論才打算找屋主自售的吧!!
如果如此,那絕大多數的屋主寧願拜託房仲來賣房子了吧。臉皮拉一下,多賺幾十萬何樂而不為?

您說台灣的房仲收取的服務費很高?
我不曉得您是否比較過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地的房屋仲介的收費方式呢?
我這邊離題一下,台灣的不動產仲介服務最大的弊端在於雙方代理制度,其中很容易產生弊端。
也是造成台灣的委託人(買方或賣方都可能是)常常跟受託人(房仲)不是上下一氣,反而變成敵對關係的原因。
台灣的服務費法定上限是6%(賣4%+買2%),帳面上沒有比他國高多少喔。(比香港高)
考量到現在台灣有不少房子的總價隨便都超過2000萬的情況下。
如果要修成像加拿大一樣的級距制度,我也樂觀其成。
不過中南部跟鄉下地方的人民可能會反對吧。因為加拿大的服務費是有最低金額的喔。

一間房子被轉手幾次,中間收取了幾次服務費到底跟房價有什麼關係?
其中的屋主又不是同一人,其中服務的房仲也不一定是同一間。又不是哥哥賣弟弟,弟弟再賣哥哥,然後哥哥又買回去然後再賣弟弟。弟弟最後不甘願,一次把成本加一加然後一次出售。
中間大家都不能虧本就是了,想賣高價就賣得掉就是了。

房仲要紅包...我所知道的台北市、新北市是不太有這種情況的喔。
屋主不給,房仲能怎樣?沒憑沒據的想要跟誰要呀?萬一有留字據那更慘,等於是留了證據等人告。
小弟我從業期間,有不少買方成交以後私底下塞紅包給我倒是真的啦。不過我都沒拿。
原因之一是我不想被告...仲介收紅包是違法的,可能會被公司告喔。
另一個最大的原因是,我走路連紅燈都不闖,垃圾不亂丟。個人道德感比較重一點。

您不斷提到,不良房仲配合投資客炒房...
我大膽猜測您說的這些房仲本身就在從事投資行為。
而您該罵的是投資行為,而不是他所從事的行業。
如果您認為因為他當房仲,所以能得到的資訊更多。可以最快的壟斷便宜的物件。
那可能要說聲抱歉,這樣想很可能也是錯的。
因為事實證明,全職的投資客的交易量遠大於兼職的投資客。
看看台北市的三黃一劉,沒有一位是在當仲介的。
如果想要找便宜物件,努力出去看房子才是真的。
(想要找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子也是同樣的道理,努力去看房子才是真的。)

現在全民都是投資客,真的是挺悲哀的。

房子買來雖然可以拿來住個幾十年。
但是不管您怎麼想,不管您的用途是自住還是置產。總有一天您或者您的後代想要處理這筆不動產時。
這個房子它就是得面臨行情、稅法等問題。
您要賣一定是希望賣在當時的行情價,而不是您當初的成本。
所以說,去計算別人的成本是沒有意義的。不要去算別人口袋裡的錢。
根本不用管這房子是他阿公留給他的還是昨天跟別人買的。

現在的問題是價錢這麼高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願意接手?
因為很多接手的人都相信可以賣得更高呀...
這有點像股市,追高的時候大家都沒在怕的。跌的時候大家都怕谷底還沒到所以不敢買。


如果那個房仲人員有從事投資行為,那他就叫做投資客。只是他有在做房仲而已。
同理,房屋仲介、菜市場阿罵、國中老師、銀行職員、路邊收瓶罐回收的人都可以是投資客。
真正的問題在於大家都想當投資客從房市中賺一手。
越來越多人買房子的目的是賣個好價錢,您說能不泡沫嗎?
仲介只是其中的媒介而已。
當然,我也希望這個媒介的品質可以越來越好。
如果景氣好,福利薪資高,誰想昧著良心整天說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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