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ohnpc wrote:

OK..
1.那如果 潘家一開始就不購買路邊房 建商 請得到建照 蓋得起房子嗎?

建商要蓋房子是不是一定要留通道給潘家...

感覺像潘家人捨棄了自己的權益 跟建商買房..

...(恕刪)


在 PTT 看到的討論説:建商確實要留通道給潘家,但法律也説不是免費提供,潘家還是要付錢,價格若談不成,可上法院協商。

從新聞上看,半價買屋就是當初上法院協商的結果。所以潘家並沒有捨棄自己權益,而是對協商結果反悔。
我記得土地法內有規定,意思是說:

當一塊土地被周遭所有地主包圍,使這塊土地沒有對外出入口時.

周遭最後一塊沒蓋房子的土地,必須提供中間那塊土地空間過路,否則是不能蓋房子的.

所以個人覺得一開始利用這條法規,不要接受那間號稱低價房子,建商就必須讓出一空間過路,當然僅供過路,可能只能提供人通行.

[我自己私人馬路就面臨這問題,常因附近住戶亂停車起糾紛,但我不可能因別人車位一位難求,而體諒他人給自己不便,所以只要沒保留二車位或緊貼路邊停車一律報警處理,有依法僅供內部二戶過路,這二戶建商有跟我買過路權,但過路指通行但不包含其它用途]

ps:亂停車反而不是這二戶,有時會是隔很遠的住戶.
我家小妞蛀牙了~

louissvs wrote:
LINK把丁字戶給包...(恕刪)


釘子戶是釘子戶

丁字褲是丁字褲
同上:

當遇到自己土地是被它人土地包圍時,但這些土地都沒有人蓋房子或只蓋幾戶,自己想花錢買地造路或買過路權時.

這塊地一直等了將近20年才遇到機會,因為遇到其中某塊地主有債務問題,經過自家房子私人馬路事件,這條馬路並不是買地蓋路而是僅購買過路權,馬路寬度只有一台車寬加一點點,這下以後我子孫就不會遇到停車糾紛!


我家小妞蛀牙了~

文林苑的王家算袋地嗎?

都更一定要包括王家?


louissvs wrote:
LINK把丁字戶給包...(恕刪)


這種通常都有問題

就像之前那個一堆大學生聲援那個

幾百年前就收了錢還裝死

自己不搬走還說錢給不夠

乞丐趕廟公

briyen wrote:
我反而覺得心臟病是自...(恕刪)


前面透天厝 結果因為拍賣被買走了 破了梗?
一拍 兩拍 一直拍 因為大部分都知道這種屋不能買
最後他們就能撿便宜了??? 有可能嗎? 純粹亂想


ASD123456d wrote:
文林苑的王家算袋地嗎?


是!



ASD123456d wrote:
都更一定要包括王家?


沒錯! 從這個判例來看的確如此!

但是別誤會, 這是為了保護當事人, 而非剝奪其財產或是其通行權!

但是這個案例是堅持維持原樣, 這就說不過去, 畢竟袋地就是袋地!

以下內容有興趣可以去看看討論, 你就會更了解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861910&p=244#48395577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838688&p=1&img=0


newjohnpc wrote:
這就是建商慣用的手法...用謊言 用 法律 來欺負人..

重點在 "房子在蓋前 取得潘家人的同意"...這點...

我看過很多無知 有年紀的人...用幾乎 智障的想法在跟建商簽合約..

買賣幾百萬的房地產 跟 買賣幾百元的東西一樣...連土地代書 或 律師 也不找一個來談談

就跟人家簽合約 ...簽了合約 收了一點訂金 就把證件 權狀 全都交給建商處理..

我想這件事 應該要 談到當初是怎麼 取得潘家人同意的..

有沒有 挖陷阱 給潘家人 跳...

建商都有律師當手下的 ...一般老百姓可沒有...


所以因為這樣, 一般老百姓簽了約就可以用"我不懂"就沒事了?
所以因為這樣, 錯就全都在建商?
就像你自己說的, 一般老百姓買賣幾百萬的房地產卻連土地代書或律師也不找一個來談談, 這又要怪誰?
就這件判例來說, 事前有協商, 建商也有退讓, 當事人也有得到應得的保障,
事後卻是當事人自己反悔, 不繳房貸導致屋子被法拍, 落得自己沒路可走,
現在出來開記者會控訴, 那麼自己的本身的問題怎麼都不提?
台中市豐原區中興路七十九巷

這離豐原廟東商圈蠻近的, 以那邊的行情, 新的透天建案絕對超過千萬的

建設公司只賣他們兩百多萬, 好便宜呀

真的該一次買五戶的,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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