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an1969 wrote:
第2間3000多,年收入300多,房價所得比10倍多一點,也還好
ejan1969 wrote:
我舉自己購屋的房價所得比,是要說明購屋者是理性的
收入300多是扣掉貸款,保費和稅賦後的淨所得?若然不是那樓主的房價所得比,豈止是10倍多一點,
假設樓主的收入是350,房價是3500,無貸款及保險支出,稅率級距為30%,稅後可支配所得為245,
,則房價所得比為14.28,且不說14倍即便10倍都不合理,3000多的房價其實遠超過樓主能負擔.
試想14年不吃不喝,沒休閒娛樂,沒保費支出,沒交通油料水電通訊,不請客應酬,拚命只為一間房,
這漫長的14年即便縮減成10年,這樣子會顯得比較"理性"???
真實的情境由樓主天馬行空,但估計這3000多的房價是漲上來的3000多,當年買時可用不著這麼多,
沒準1000來萬就買到了,所以樓主當然覺得合理,沒準心理還小確幸了一下,名目資產不小心膨脹一倍.
如果是當年房價就要花3000多,經過這些年的漲勢,那現價沒有個7~8000也好歹有個5~6000,
試問樓主,以300多微薄的收入,啃不啃得動現下的房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