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稅 將溯及既往

什麼公平正義
政府是在騙選票兼抽稅啦
別上當了還以為他在當正義使者
政府自己開標捷運宅都開125萬了
還打什麼房?
等你小孩大了,有換大房子需求,到時想賣房你就慘了!30-45%的稅等著你!一堆酸民別高性太早
adleader wrote:
換個角度看這問題
你老爸老媽把台北市區市價3000萬的老房子贈與給你,用100萬房屋評訂現值申報贈與,好棒,台灣政府真是貼心啊!
過幾年,因為房子老舊問題一堆,你決定把它賣了,3000萬入袋後,隔年申報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你知道要繳多少稅嗎?
答案是:45%
你現在還支持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嗎?...(恕刪)


百分百支持, 台灣稅制不公的癥結之一, 為何資本利得不用課稅? 難到稅是乖乖領一份薪的人在付, 投資客不用付?

你把房賣了不買另一間, 就應繳資本利得稅. 但換房, 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台灣有關的細項規定還沒出來. 美國的做法是. 你售屋時的前五年內,其屋是你主要居住所起碼兩年, 你可享有USD 25萬 的免稅額.

就是說, 你原本買 10萬, 50萬賣了, 你要繳 50-10-25=15萬的 資本利得稅.

但是你原本買 10萬, 50萬賣了, 你換房花了15 萬, 所以 50-10-25-15=0 你並不需要繳稅.

只是要注意一點, 美國地產稅是實價課稅, 市值越高稅越高.

virtualization wrote:
但是你原本買 10萬, 50萬賣了, 你換房花了15 萬, 所以 50-10-25-15=0 你並不需要繳稅.

大哥你這一段是不是有點問題
10萬買賣50萬
然後可以找到15萬的?
買50萬的是智障嗎?
50-10-25=15萬
因該是說換屋根本不用繳資本利得稅
依您的公式只要15萬以上的數字都不用繳稅
因為減出來都是負的

adleader wrote:
換個角度看這問題
你老爸老媽把台北市區市價3000萬的老房子贈與給你,用100萬房屋評訂現值申報贈與,好棒,台灣政府真是貼心啊!
過幾年,因為房子老舊問題一堆,你決定把它賣了,3000萬入袋後,隔年申報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你知道要繳多少稅嗎?
答案是:45%
你現在還支持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嗎?


我不用擔心這問題,因為我沒有得到贈與。

我弟跟我姐一人拿了兩三間,他們要擔心了! [

支持!

upflying wrote:
等你小孩大了,有換大房子需求,到時想賣房你就慘了!30-45%的稅等著你!一堆酸民別高性太早


怎麼一堆狀況外的排隊來被打臉??

先搞清楚房地合一稅內容好嗎?

小優尼斯 wrote:
大哥你這一段是不是有點問題
10萬買賣50萬
然後可以找到15萬的?
買50萬的是智障嗎?
50-10-25=15萬
因該是說換屋根本不用繳資本利得稅
依您的公式只要15萬以上的數字都不用繳稅
因為減出來都是負的...(恕刪)


沒有問題, 換房不限換隔壁吧?
依例只要換房超過 15萬的成本(資本利得 25萬以內), 不課資本利得稅. 負的部份可能是你要和銀行貸款, 如果你無存款可填補. 但以上的例子只限美國.
之前看新聞看到的重點是

此項制度不會影響個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者、
名下有多戶房產但長期持有並未從事交易獲利者及農民的土地和農舍

至於我那近期持有第4戶後突然發現貸款背太重
急著想賣其中一戶獲利了結的朋友,
應該也是暫時不會被課到,
因為聽他說房市很冷,
房仲帶看人數一週比一週少就算了
重點是買方根本不想出那個他想要的暴利價
別呆了啦
選舉前喊喊口號騙騙窮酸選民的選票而已吧
你們不是要居住正義嗎,快點來投我
選完什麼也不會變

贈與稅不改,房地產交易稅率永遠是10%
哪裡來的45%
真這麼搞,金融業會受害甚深吧,擔保品鑑價時是用一套法令,動輒改成另一套,然後稅負增加數倍,表示擔保品的可供擔保價值降低(變成稅負由政府取得),施政可以這樣搞。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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