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家人長輩過世 土地遺產糾紛

看這種文章,想來最可憐的是你的奶奶,老伴掛了一些兒女就吵者要爭產,說實在話那些所謂的伯伯叔叔姑姑的老娘(老奶奶)還在就這樣,要是爺爺還沒有過百日那真的可說是不孝。老一輩有句話這麼說:父死路遠(指親友間的感覺距離),母死路斷。就是說要是老爸老母都不在的話,就是兄弟姐妹各自成家各自為家,慢慢的親友間的聯繫感覺就淡泊掉了,這就是大家庭會必經的階段,不過也是有些兄弟同心其利斷金的家庭,有時後輩就會努力維護當時候父母遺留下的一切,盡心盡力的保護的父母的打拼時遺留下的心血,就像當初父母當初教養我們這些後輩的疼愛心情,繼續去維護已逝去的父母遺留的一切,就像小時候他們照顧我們時一樣的心態去回報所謂的父母恩。 父母恩情大於天大於地,沒有父母就沒有現在的我們,珍惜父母所遺留下的一切。共勉。
說真的你活在自己的世界吧 也沒人跟你戰群族啊 這好像你自己講的
請問到底哪裡有被嘲笑的樣子? 語言是我們在說的還是老外在說的?一直扯老外是要?
你不懂不會講別拖一堆人下水 不然只是被打臉的很難看而已
那你要不要變回正統南方官話? 這樣才是真正重視中文吧
FLY-SKY wrote:
請對於我所說,關於外...(恕刪)

麥悶挖喜向 wrote:
不對哦,配偶與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均分沒錯,
而配偶與第二(或第三)順位繼承人(也就是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才是先拿1/2,剩下1/2其他人均分,你可以再看一次1144條的規定。


感謝指正,我想成第二順位去了,第二順位才是照我那個分法
麥悶挖喜向 wrote:
不對哦,配偶與第一順...(恕刪)


說的沒錯!

樓主的情形來說,因為太太和小孩(一順位繼承人)都在
所以由太太和小孩均分

如果先生過世沒有小孩有太太有父母(二順位繼承人)
那太太可以分一半,剩下一半由父母均分

如果先生過世沒有小孩沒有父母有太太有兄弟姊妹(三順位繼承人)
那太太可以分一半,剩下一半由兄弟姊妹均分


這是再白話一點的說法


weijong wrote:
感謝指正,我想成第二...(恕刪)


不好意思 借版面問一下

如果我跟我老公沒有小孩
我老公有三個兄弟姊妹 父母皆已過世

如果當我老公過世時 兄弟姊妹都不在了
那麼他的兄弟姊妹的小孩有繼承權嗎?

謝謝
與其說姑姑們貪,何不說說你們自己。民法規定姑姑是可以分的,你卻不讓人家分,那到底是誰貪?將法律視作糞土嗎?那又何必要訂法律?該分給大家的就分給大家,不就不必打官司了嗎?反正都不是自己賺的。

----------------

唉,好好孝順老媽媽(奶奶)才是真的,錢再多也不夠的。
就當家裡原先就沒這筆土地吧。
AS99999 wrote:
我阿公大概4.5年前...(恕刪)


真好至少還分的到

我阿公 阿罵都死了 有十幾年

什麼都沒有 只有阿公死前 在沙發 大了一坨屎

辦殤事 的還虧說這坨屎 會帶來黃金 好運開始

我聽他在屁


爸爸媽媽 也是負債

連現金存款 房子 都沒有


我真是 負二代
littlesnow wrote:
不好意思 借版面問一下
如果我跟我老公沒有小孩
我老公有三個兄弟姊妹 父母皆已過世
如果當我老公過世時 兄弟姊妹都不在了
那麼他的兄弟姊妹的小孩有繼承權嗎?
謝謝


要看死亡先後順序,父母死亡時妳老公跟兄弟姐妹死亡了嗎?比如說繼承開始未辦理繼承前兄弟姐妹死亡,他子女有代位繼承權,應繼份分法現有兩種分說法。
littlesnow wrote:
不好意思 借版面問一...(恕刪)



第一順位繼承人才可代位繼承

littlesnow wrote:
不好意思 借版面問一...(恕刪)

你的情況,最慘是配偶走,另一半和兄弟姐妹共同繼承,
一起打拼的房子,要花錢買回,不然被賣掉,趕出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