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來得及交屋,已全清空。
如果買方害怕我不搬,就不要過戶
等我清空後,再來過戶。
反正只是晚過戶,晚收錢


房子不給他算違約?他一開始不滙入履保就違約在了
房屋都辦好過戶了,時間拖愈長,對賣方應該比較不利,應該不要僵在這裏,就說人搬走了,問他錢何時下來,另外,既然辦了屢約,買方的貸款,買方那邊應該也無法動用吧

barry52 wrote:
一般買賣房屋時,沒有貸款的人是有大的風險
再說一次,房子法律上已經是買家的,如果賣家沒有動作(我也不知道可以做甚麼),那買家可以找其他代書,或自己,就是貸款,加上地下銀行的超貸,我要是賣家一定睡不著...(恕刪)


barry52 大大您好!跟您請教一下...

如果照您說的.只要是沒貸款的.風險都很大!

那為何市場上還是那麼多人都常以沒貸款來交易.難道不知道風險很大嗎?

再請問:
如要出售沒貸款的房屋.怎麼交易才安全呢? 只能多請一個自己信任的代書嗎?

假設您有1000萬的房屋(沒貸款)要賣1200萬.您會怎麼做? 只賣可現金交易的買方嗎? 謝謝!!
款項未如期匯入專戶是會有違約金的喔!
我看過合約上寫延遲一天罰萬分之五的
去翻翻當初買賣合約的違約條例吧!
有的話就不用客氣了
請代書務必收足
保證買方跳腳
說真的服務你們的仲介應該抓出來公幹一下
這麼不想要服務費是吧?
那違約金從服務費裡面扣好了
絕色瞳語 wrote:
房子不給他算違約?他一開始不滙入履保就違約在了(恕刪)
zxc121 wrote:
如果照您說的.只要是沒貸款的.風險都很大!

那為何市場上還是那麼多人都常以沒貸款來交易.難道不知道風險很大嗎?(恕刪)




如果買賣雙方都沒要貸款,有用履保那雙方的風險都非常小(幾近0).



如果是買方要貸,賣方沒貸,那代書過戶前,要確認,買方的貸款銀行貸款核定書,買方的銀行撥款同意書,買方的提款單,買方匯款到履保帳戶的匯款單都已經有.因為最後2間房子買賣都是現金,所以沒有再確認到底要確認甚麼文件,可是知道要確認有某些文件(絕對不只是本票),那對賣方才有些保障(還不是100%).(以上文件不可以只聽買方說有,要確認再確認.)

樓主的代書一定有問題,不是簽約時沒有站中間人角色,所以所簽的約已經是不平等條約.
就是太沒有經驗,或太馬虎,連要先有的文件都不知道.

實在是不了解,我賣兩間房(之後的買房)所有流程都有押時間,這不是基本的嗎,我賣房,除非是原價+仲介費全買家付,不會接受所謂,買方貸不到多少成,合約失效.而且都是說某一定時間,買方要把錢匯入履保帳戶.不然就是買方違約.當然我賣方要交的文件,何時交屋,也都有要時間,再說一次,這不是合約有要的基本條件嗎.不然合約是要簽什麼東西????

樓主的代書一定有問題,現在已經是傷人了,只是希望是皮肉傷,事後都沒後遺症.約沒簽好,事後再如何補都是事倍功半的.

如果是賣方有貸款,買方現金,那買方現金匯到履保帳戶都沒太大風險,可是賣方一定要先提款還賣方貸款,那買方就要確認賣方的設定,賣方銀行的單據是否已經完備,(不可以只聽賣家說好了,要確認再確認),這不是要請代書的功能嗎????

如果是買方都現金賣方房產都沒設定,那有履保,只要雙方到地政事務所辦就好,錢都進履保,不用代書的,代書不是要注意的是有貸款時的交易安全嗎???????
1.簽買賣合約

2.買方辦理貸款完成

3.代書把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並辦理設定

4.買方撥款前再次驗屋,並確定題否清空

5.買方銀行撥款

6.買賣雙方辦理交屋手續(通常在撥款當天或第二天)

7.完成交屋手續後....賣方才拿得到錢

有這麼複雜嗎???

不是代書太俩光就是買方太龜毛


daviss52033 wrote:
3.代書把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並辦理設定

4.買方撥款前再次驗屋,並確定題否清空

5.買方銀行撥款(恕刪)


有這些流程嗎???你確定嗎??

如果賣方也有貸款,那賣方銀行會在沒有收到錢之前先塗銷設定,把房子過戶給買方.

真的不要再亂教了.
barry52 wrote:
有這些流程嗎???你...(恕刪)



流程大至上是這樣沒錯

買方沒撥款 賣方銀行不會塗銷賣方欠款的設定

因為賣方有沒有貸款我不知道所以只簡單的帶過以 5.買方銀行撥款 做說明

如果賣方有銀行貸款 買方銀行撥款時會先代償賣方銀行貸款

剩餘款項全數入履保專戶(有例外)


barry52大 還有問題嗎?


barry52 wrote:
如果是賣方有貸款,買方現金,那買方現金匯到履保帳戶都沒太大風險,


b大不是說不管是買方或是賣方,只要一方有要貸款,那沒貸款的都要擔心。為何現在說買方用現金+履保沒太大風險?不過代書確實應該要注意有貸款時的交易安全。

如果買方用履保風險不大,開欄大遇到的買方或許真的太龜毛了,不然就代書太兩光,銀行核撥的錢該進專戶就進專戶,沒進專戶就是違約,代書應該回復賣方產權才對。
khweng wrote:
b大不是說不管是買方或是賣方,只要一方有要貸款,那沒貸款的都要擔心。為何現在說買方用現金+履保沒太大風險?(恕刪)


那段要說的是,買方沒要貸款,可是賣方有貸款,那流程到過戶前,買方所有錢雖然都進履保帳戶,那時如賣方有問題(如被假扣押....)導致買賣有問題那時雖買方錢都交付,可是是在履保,短時間內就可以處理,把錢拿回來.

可是賣方有貸款,賣方要還貸款的錢一定是要先在過戶前就從履保帳戶提出,如果不用,那還是算雙方現金交易.

如果賣方要先從履保帳戶提錢,那時房屋還沒過戶,對買方是很沒保障的,所以對買方沒保障是從賣方過戶前先要從履保帳戶提錢開始.那時後代書就要確認,賣方的設定總額,要求賣方貸款銀行或是還有2胎跟賣方在從履保提款的同時,可以馬上辦理設定塗銷以及過戶.要盡量縮短這時間,以減少買方的風險.

看來風險是在哪裡很多都還不知道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