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誰不希望自己住家環境能維持,重點在,要如何維持?新建住宅是一回事,十年很快過去,藉時維修經費是否還要政策性補貼? 維持環境很難嗎?不要說10年了北市一堆20年華廈或大樓看起來也新新的只要管委會夠強住戶每月按時繳交固定管理費請管理員,打掃阿姨都不是問題有多還可存公用的錢作維修(例如電梯,磁磚脫落...)社會宅跟一般宅的運作模式可以是相同的根本不用政策性補貼政策只要保證便宜租金跟不會趕人就ok了
nicejeffery wrote:維持環境很難嗎?不要...(恕刪) 難不難要看社會住宅定位,否則住戶無力繳維護預備金是否就掃地出門?只要管委會夠強,住戶每月按時繳交固定管理費 如果定位在中產階層出租型住宅,當然沒問題,如果是中低收入戶住宅,管理費要收多少?管委會再如何強勢也就是趕人走,到時媒體可以熱鬧一陣子了....請管理員,打掃阿姨都不是問題 不妨先估算一下每個月要繳多少管理費/預備金,再看看是要錦上添花型還是雪中送炭型社會宅.
這種比喻就是, 就是故意醜化別人!!什麼時候, 空總的地要出售一坪只要30萬國宅, 這種比喻恰當?不是說寫個如果就行???可能有人鑽漏洞(問題是要解決漏洞), 但所有以前買國宅的人也被醜化了...(這些被醜化的人活該?)"正義"本身, 不需要用"不正"手段來成就, 若需要用這種手段就不是正義!!kkoocheng wrote:蓋好的社會宅只會變成那些有辦法鑽法律漏洞的投資客低價取得的投資標的而已想像一下 如果仁愛路的空軍司令部蓋成社會住宅出售一坪只要30萬那我們這些買在新北市一坪40萬的是白癡嗎?
cckm wrote:否則住戶無力繳維護預備金是否就掃地出門?...(恕刪) 如果社會住宅的住戶連大樓管理費都繳不起那租金怎麼繳得起呢如果是擔心有人故意不繳建議可把管理費綁在房租裡內含例如原本一個月9800的房型其實已內含管理費800如果有住戶連租金(10000上下)都繳不起怎麼辦呢那確實應該把機會讓給別人因為連吃飯生活都有問題了這些人需要的是社會局,社福團體的救助應安置在收容中心之類的單位怎麼會讓他們自己花錢來租房?若是政府把社會住宅跟無工作能力,沒薪水,沒存款的人綁在一起只是把社會住宅當成大型收容中心那就失去社會住宅本意了
nicejeffery wrote:如果社會住宅的住戶連...(恕刪) 同意+1CCKM其實也有提到的重點就是社會住宅的定位,如果社會住宅的定位應該是住房政策中用來平抑租金市場而非社會救助的部分,這應該是分開的。而很多人會認為社會住宅就是貧民窟的印象,就是有心人會刻意把住房政策跟社會救助混淆在一起而產生,並以此為由,進而發動周邊居民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