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tshih wrote: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恕刪)


如果繳稅也能如此

那不就甚好
樓上幾個護衛 別拿繳稅來混淆這個立法的精神

這個立法集日本 歐洲及美國對房客極度傾斜的法條 裡面的幾大惡才是讓房東義憤填膺憤恨難耐的重點

1. 為何只針對住宅出租? 商業租賃就可以不管了是嗎? 還是刻板的印象 住居的房東才是壞人

2. 限制房租的上漲 請問其他民生用品有相同的待遇嗎? 為何是4% 反正別國法條照抄不管個別狀況

3. 租期屆滿 房東與房客都有選擇續租與否的權利這是對等的行為 甚麼是正當理由? 只是增加法院負擔

4. 低收入戶的問題 請問錢從何來? 縣市政府要怎麼去籌錢 相對限制與條件 有沒有配套?

申請幾千塊的租屋津貼都很難了 萬一遇到好幾年不搬家不給錢怎麼辦? 沒頭沒腦的立法都不管

有人說會在立法院躺一下但是這條法案的背後可是競選政見阿 這種思維我是很害怕隨便一條都可怕

民法的租賃篇其實才是應該大修的部分 目前的民法對房客已經極度傾斜民法的法條對房東本就不利

現在用專法只會讓房東更難做 房客更難找到便宜的房子 要來辯 我一定奉陪



法律主要目的是要防範惡房東跟惡房客....
但只防止了惡房東卻防不了惡房客,害了好房東...只防惡房客的話,又可能會助長惡房東,害了好房客..
惡房客跟弱勢房客容易歸為類似族群,政府會有社會責任照顧弱勢...但不應只丟給房東處理,應該有更完善安置的方式...不然房東總會有辦法,苦的還是弱勢族群..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樓上幾個護衛 別拿繳...(恕刪)
晴耕雨讀123 wrote:
法律主要目的是要防...(恕刪)

你們認真了!!!
嚴官府出能賊!!
這種鳥法,只要一實施,自然會出現變型版本,
反正公務員太閒了,讓他們去忙吧!!!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跟韓國一樣,押金拉高到100個月,繳不起押金,只能當成短租客,繳貴貴的房租。
跟日本一樣,全包給專業房務公司,繳貴貴的房租跟仲介費,費用全部轉給房客。
屋況爛的老屋,一律改成,只出租房,不負責維修,合約到期要恢復原屋況。拉高押金,未恢復者扣押金款!!
中低收入戶,一律不租,放心好了!,讓他們去住市政府就好了!!!

政府帶頭拉高房租,這是好事麻!!!,,不然台灣高房價沒支撐啊!!!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看到一堆人替房客擔心就覺得好笑
真的是怕了

pckatm wrote:
看到一堆人替房客擔...(恕刪)


為弱勢族群擔心,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151515

lovejerry999 wrote:
為弱勢族群擔心,這...(恕刪)


這是一種別人在吃麵
我在喊燙的概念
lovejerry999 wrote:
為弱勢族群擔心,這...(恕刪)


沒錯這些房東都是佛心來的

平時也這樣對房客就好了

我自己都主動將不利於房客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劃掉(房東可以隨物價指數調漲這條)

我這個誠實繳稅的,現行稅制要繳好幾萬

新制我只要繳幾千元

會反對的大概從沒繳稅吧

還有人說為何不限制商業租賃

開玩笑,專法有說只有住宅嗎

商業租賃讓利會更少


不讓房東隨意調漲就是保護商圈的永續發展方式

4%,算好了,一般物價波動百分之五就是通貨膨脹

將來空屋稅再來,就看房東要屯房還是出租 還是賣出了

中低收入房租補助,現在就有了,將來還有房東的稅收,稅基增加。


至於樓上說的

1.一分錢一分貨:即使是現在中低收入還是租不到房。

2.公平正義: 我最近沒有租給一個單親家庭,一來她沒工作,二來擔心她自殺。沒收入,房東不租,正確。 但是因為單親家庭,不租這就不對了。可是為了避免麻煩,我還是做了。將來立法保障這些人,免受歧視,我認為是正確的。不可以因種族、年齡、外貌、性別等而有歧視,這是邁向文明國家的唯一途徑


你真的明白立法精神嗎

其中一個精神就是擴大稅基,並且依法繳稅





pckatm wrote:
這是一種別人在吃麵...(恕刪)


所以我們不需要對於弱勢民眾施予關懷或關注??
因為這是喊燒??
lovejerry999 wrote:
所以我們不需要對於...(恕刪)



所以反對對弱勢團體的保障?

1.立法不能歧視

2.政府補貼

3.房東不可以隨意調漲(金減少、不得設籍或不得申請住宅補貼」等方式規避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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