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蘋果日報那些人的回覆就好笑,現在都不用是非對錯只要說的讓人家同情就好了,一堆人拿大埔案和王家出來比喻,人家大埔和王家都完整的產權,而你只是沒有產權證明連房屋稅也不繳的違建戶,地上權也不是嘴巴講講就有,就算是60年前跟地主父親合建,沒有白紙黑字,口頭行為人也都不在了,能說什麼,地主八成是要不回土地才賣給建商,如果今天人家在你的土地上蓋起了違建,你真的願意跟他打冗長的官司然後在慢慢的等政府排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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