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y1971 wrote:
某程度 房仲也是這...(恕刪)
房仲費應該要可以協調才對
畢竟墊高的成本 也是會反應在房價上面
可以適當開放協調囉
房價真的回歸1998年左右行情 成交量才會出來
對房仲業才是真的利多...
不然真的等放10年 繳完房屋地價等持有稅
變成中古屋後 再去跟新屋拼價位 很不明智的呀~~
台北土豆 wrote:
政府只有規定上限是6...(恕刪)
)
東哥cdy wrote:
急跌後才會出量,但市場偏偏就是緩跌,緩跌對仲介不利,今年預估價跌量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