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賃,房東要賣房請益


geniusgia wrote:
我的租約最近期滿,詢問房東要不要續約,房東表明不續約,打算賣房,所以我和房東就變成不定期租賃的關係;(恕刪)

房東都表明不續約要賣房了,不定期續約房仲可以帶客人看房子,倘若賣出還可以寬容2個月時間給你找房子.

這樣交換條件你不同意可以搬家呀~房東表明不續約也沒有趕你走,所有決定權在於你這樣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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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是你房東 又剛好看到這一文章
可能會有好心被當驢肝肺的感受

文中版大也提到是要求房東給你們時間找房子
而房東也可能便宜行事 大家好聚好散
都有口頭約定了 所以沒另立契約

趕緊找房子搬吧 別搞到最後既要顧小孩又要跑法院的

geniusgia wrote:
我的租約最近期滿,...(恕刪)


回去看看你的原合約, 合約到期而你還繼續住, 應該是自動延長合約一年, 你有權拒絕房東帶人看屋, 和氣生財就請房東配合你的時間. 不過我是你的話就去找房子, 找到了就搬. 不必一天到晚擔心.

jeterman3628 wrote:
最近板上那些鼓吹不要買房,租房就好的人呢?

別再害人錯誤的觀念了,買房不是投資失敗的概念,而是買到安心跟幸福,無價!!
(恕刪)


你又來了 租房有完全的使用權

不是他要看 就可以看的

一切 跟著 法律 合約走

租房市有簽合約的 實在不知道租房是要擔心什麼?
怎麼都是一堆搬法律見解出來談的意見呢?論法就無法論情了。

可以給樓主一個小意見,如果潛在買家是個投資客,其實他最希望買到一個正有人租的房子,當然租金是交給他啦!現買就有租客在裡面,等於有固定收益的房產。用這個角度跟現在房東好好聊,看能否在交易契約裡明定這個條文,說真的房子有善良的租客,哪個人不愛呢?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房東退讓的部份: 多送你2個月續住免租
你配合的部份: 讓房仲可以帶人來看

送2個月續租這就是房東的誠意, 如果你覺得這還算刁難,
你應該連 "2個月續住免租" 這項條件都拒絕.

基本上2個月房租不算少, 如果這對我是有幫助的, 我會儘量配合房仲看房.
如果我手頭不缺錢只想要生活品質, 那我會直接拒絕看房, 請房東等我搬出後再找房仲.,

至於扯合約什麼的我覺得對樓主沒幫助....會變成這樣就是希望 "雙方都方便".
不然一切照合約走約滿立刻走人, 樓主未必有把握來的及找到喜歡的房子, 這是樓主想要的?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yingdan wrote:
在租賃期間,房東沒有...(恕刪)


好可怕的想法。。這事是互相的。
如果大家都這麽自私,房東何必答應給兩個月搬家!
我們不是一直標榜台灣最美是人嗎??為什麼這幾天逛01(包括超車道和山路車速,洗車, 租售房子)看到的好像另一會事, 很多人第一時間只想到自己方不方便而已......
我去看過幾間房子.
大部分的房客都會答應房東給房仲帶看的,就是房仲要和房客約好時間才能進去囉.
如果是要置產出租的買家當然很希望看到裡面就是現有房客,但是也有看到房客是邋遢養小寵物整間臭到要命的,還怕買下來這個房客連趕都趕不走的.
所以一般都會想買裡面沒人租賃的房子吧.
建議你們多看多找,房東這樣缺錢或什麼原因急著賣房,你們再勉強住也不會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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