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坪計價~~費了千辛萬苦終於跟提議人"阿賢"拿到9/1開放政府協作會議當天,提議人(代理人)所發表的5分鐘報告內容~~~(歡迎民眾檢視及討論)

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在全世界是有名的高,
如果改用實坪制,單價會更高,
有機會邁向世界第一,加油!

august0810 wrote:
是啊!羊毛出在羊身...(恕刪)


你買不起跟我說也沒用,因為我也買不起
自刪~~~

ryanku wrote:
另外教你們一個重點: 請政府實價登錄上的單價先只計算實坪
(恕刪)



ryanku wrote:
而且真正要爭取應該是和雨遮一樣: 不登記
只要不登記, 實坪計價就是水到渠成
而且不登記還有好處, 稅可以少繳3成
樓主的要登記,實坪計價, 現在就已經可以做到了, 根本不用改

PS:我不支持不登記, 買的東西還是要眼見為憑比較踏實, 若不登記, 擺明會留空間給不肖建商亂搞, 但看你們爭取這麼久, 幫你們一下
(恕刪)


ryanku大專業
請樓主先搞清楚現行規定再來仔細思考要怎麼改
基本上這種問題只有猴子想不清楚,一兩年前討論到現在,還是一模一樣沒有任何改變。
1. 有總價
2. 有面積分佈

要怎麼計價,只要不是猴子都會算,你喜歡,自己創一個雨遮計價也可以(只有雨遮算錢,其他都當是送的)。
不要把公設權狀登記想得這麼邪惡,實坪就是目前權狀中的主建物坪數,廣義一點,私人可以用到的附屬建物如陽台也算實坪.
雖然沒有推行名義上的實坪制,但實質上,任何一位買家都會評估我實際買到了多少室內可用空間大小.其實人人心中早己有實坪制.面對高公設比的案子,這多半也是買家拿來殺價的手段之一.沒人那麼笨會以為公設等同於實坪的價值.
其實公設也是有土地持份的,公設不計價不登記,難道土地持份也不計價不登記嗎?公設大小也能反映一個建案額外投入的成本多寡,我認為公設實質上是有其成本及價值的.公設的合理價格可以另外討論,非法變更利用的公設也可另外討論,公設或許達不到實坪的建造成本,但若要說完全不計價不登記,觀念上就是極其不合理的做法.直接掠奪人民的財產莫此為甚.公設若不計價不登記,買家如何得知這個建案的公設佔比多少?值多少錢? 假設總價2000萬好了,一個沒有公設的老屋實坪單價比方50萬(40實坪)好了,有公設的新屋實坪單價算100萬(20實坪可計價+10坪公設不計價)好了,面對如此巨大單價的價差,到頭來,買賣雙方還不是要回過頭來羅列實坪及公設的坪數及各別價值,然後再來加總?更好笑的是,老屋實坪登記是40坪好了,新屋實坪只能登記約莫20坪.然後買賣雙方還要為了這相差的10坪實坪解釋老半天.根本達不到買賣資訊透明揭露的目的.多少老屋達不到現行法規的必要公設,一股腦推行實坪制,只是獨厚老屋的做法,不合現行公設法規的老屋可以登記較多的實坪,而按照現行法規的新屋,卻只能登記較少的實坪?實在極其不合理.

如果實坪計價沒差那幹嘛反對? 就是有差嘛...

就是對於從事相關行業的人來說, 多一個操作空間
越是難計算, 越是模糊, 越是by case, 就越好混水摸魚 ...

替一般老百姓著想, 趕快實坪計價吧

sgleepapa wrote:
不買公設你回家就攀爬繩子爬窗進去


出來秀下限也不用這樣公告給大家知道阿....

日本美國都是算實坪耶!他們都坐直升機回家嘛?


Houvalue好房價 wrote:
政府的職責就是順應社會發展調整法令規範

不理解R大為何認為不能改變?


因為他怕改了就套牢了

ryanku wrote:
我倒認為重點在, ...(恕刪)


說明一下:

其實提案內容針對實價登錄網站部份也有爭取喔

訴求一是銷售廣告資訊的單價

訴求二是實價登錄網站的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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