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推行名義上的實坪制,但實質上,任何一位買家都會評估我實際買到了多少室內可用空間大小.其實人人心中早己有實坪制.面對高公設比的案子,這多半也是買家拿來殺價的手段之一.沒人那麼笨會以為公設等同於實坪的價值.
其實公設也是有土地持份的,公設不計價不登記,難道土地持份也不計價不登記嗎?公設大小也能反映一個建案額外投入的成本多寡,我認為公設實質上是有其成本及價值的.公設的合理價格可以另外討論,非法變更利用的公設也可另外討論,公設或許達不到實坪的建造成本,但若要說完全不計價不登記,觀念上就是極其不合理的做法.直接掠奪人民的財產莫此為甚.
公設若不計價不登記,買家如何得知這個建案的公設佔比多少?值多少錢? 假設總價2000萬好了,一個沒有公設的老屋實坪單價比方50萬(40實坪)好了,有公設的新屋實坪單價算100萬(20實坪可計價+10坪公設不計價)好了,面對如此巨大單價的價差,到頭來,買賣雙方還不是要回過頭來羅列實坪及公設的坪數及各別價值,然後再來加總?更好笑的是,老屋實坪登記是40坪好了,新屋實坪只能登記約莫20坪.然後買賣雙方還要為了這相差的10坪實坪解釋老半天.根本達不到買賣資訊透明揭露的目的.多少老屋達不到現行法規的必要公設,一股腦推行實坪制,只是獨厚老屋的做法,不合現行公設法規的老屋可以登記較多的實坪,而按照現行法規的新屋,卻只能登記較少的實坪?實在極其不合理.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