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hugh wrote:
150萬省去未來要去...(恕刪)


你說得很對...

而且其實這事不複雜....

房屋持有人是誰?是你岳母.....她愛給誰,就給誰

就是這麼簡單,其他任何東西都是多講的

上面有人說舊觀念阿,清朝腦袋等,都是多講的

就房屋持有人決定....就是這樣,你不爽也是這樣
zzz548484 wrote:
主題 : 老婆家裡房產問題...
各位好,有個問題想請大家給我個建議!
老婆家裡有四個小孩,老婆是排行第二上有姊姊下有弟弟妹妹,弟弟為老四!他們家是屬於單親家庭
她媽媽有留一棟房子,說以後要留給小弟!
但我老婆從成年到現在已經給她媽媽不少錢(約150萬)繳房貸(一個月約3萬)...
我老婆心想,我都幫你繳那麼多錢了,為什麼不要四個兄弟姐妹共同擁有呢?
如果她媽執意要給他兒子,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上法院提告嗎?

不爽就提告啊!

八點檔最喜歡演這種長輩都還沒死

但兄弟姊妹為了爭家產已經反目成仇的戲碼了!

最好兄弟的老婆與姊妹的夫家再一起進來爭產互鬥耍心機

這種鄉土劇情一定更狗血更精彩!
zzz548484 wrote:
各位好,有個問題想請大家給我個建議!
老婆家裡有四個小孩,老婆是排行第二上有姊姊下有弟弟妹妹,弟弟為老四!他們家是屬於單親家庭
她媽媽有留一棟房子,說以後要留給小弟!
但我老婆從成年到現在已經給她媽媽不少錢(約150萬)繳房貸(一個月約3萬)...
我老婆心想,我都幫你繳那麼多錢了,為什麼不要四個兄弟姐妹共同擁有呢?
如果她媽執意要給他兒子,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上法院提告嗎?...(恕刪)



老婆媽媽要把房子給誰,是她的權利。

老婆從成年到現在已經給她媽媽不少錢,現在不想給了,那也是老婆的權利。

何必搞到上法院提告呢 ??


P.S. 我成年到現在給媽媽不少錢,但是老家是準備留給哥,不是我。
我也是接受它,就當成「那本來不屬於我的」。


本來無一物01 wrote:

也沒有事先知會先生,但先生也沒有任何意(異)見。
( 其實就算我問先生,他的答案絕對是:「幹嘛要問我?」 或是: 「妳自己決定就好。」 )

我和先生並不算有錢,但我們都習慣靠自己,圖的只是心安理得的過日子。
還有就是手足之情無價,我相信哪天我有需要的時候,家中兄弟姐妹會無條件的伸出援手的。

台語有一句話
有量才有福。
國語也有一句話
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恕刪)



中肯........


「肚量大福亦大,心機深禍亦深。」

lianglio wrote:
一個月3萬給了150萬也就是50個月,4年多一點點

成年到現在,成年算20,尊夫人今年只有25歲不到

說正題
3萬是孝親費還是繳房貸,若是繳房貸,應該要有匯款證明.
或者總共給過150萬孝親費.
150看來,不足以把一個人從小養到成年.
其他兄弟姊妹有沒給過孝親費,
如果房子是長輩名字的,他要贈與給誰是他的權力,
如果用遺屬聲明,其他繼承人會有特留分.
如果都沒交代,你老婆會得到1/4,那是你老婆的權力,沒人能逼你無條件放棄....(恕刪)



話說,成年到現在,可以每月給3萬的孝親費/房貸,這好像不太常見。

以現在年輕人的起薪,好像很難給到3萬的孝親費/房貸。

是不是有灌水 ??
zzz548484 wrote:
各位好,有個問題想請...(恕刪)


不知道你生小孩沒?
如果是你(你老婆),辛苦拉拔了4個小孩長大,
三個女兒嫁出去了,
么子與你同住,照顧你終老,
然後你走了,三個姊姊回來分房子,
你怎麼看?????

你現在可以說得很公平,
等你65歲,你就會找代書,想辦法先贈與給那個你想給的了!!
每個人都一樣,我見太多了!!

就算將來小弟沒跟母親住,你若願意跟老婆搬去跟丈母娘住,照顧她,
老人家的想法一定不一樣,單身老母親怎麼想,現在當然會巴望著兒子將來會照顧她啊!!

我老婆家也有老房子阿',也好巧是最小的弟弟與媽媽同住,
至今出社會20多年,每個月也給孝親費,我老婆從未想過碰那房子,
我會賺錢啊,養老婆沒問題,為什麼要肖想娘家的房??
給弟弟沒問題啊!我老婆要是想爭,我還會阻止呢!
又不是幾十億的家產,哪還可以考慮!!
zzz548484 wrote:
她媽媽有留一棟房子,說以後要留給小弟!
但我老婆從成年到現在已經給她媽媽不少錢(約150萬)繳房貸(一個月約3萬)...
我老婆心想,我都幫你繳那麼多錢了,為什麼不要四個兄弟姐妹共同擁有呢?
如果她媽執意要給他兒子,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上法院提告嗎?

除非現在就過戶 ... 等到媽媽過世後再轉移,一定要均分 !
zzz548484 wrote:
各位好,有個問題想請...(恕刪)


四個兄弟姐妹,就你們家的最孝順給最多錢
到時上法院再提出舉證,或許可以多分一點
SENDOH0420 wrote:
老婆媽媽要把房子給誰...(恕刪)


哈 你的觀念好正確哦
為了一間房子爭成醬茲
人都還在呢XDDDDDDDD
千萬不要共同持有(以後傳到下一代很麻煩),要就直接處理。
於法於理,遺(財)產子女均分當然沒錯,但在這基礎下,弟弟也可提出母親四個人平均撫養,就每個月或每季輪流住,如果姐姐都答應,當弟弟應該也無權獨佔房產。(除非撕破臉也無所謂)
或者是如果姐姐真的有出錢買房,當弟弟的是應該表示一下意思(不一定說出150萬,就百分之百還150萬)至於多少才合情合理,那就看彼此感情跟金錢如何衡量了。
老婆一個月能給媽媽三萬, 想必能力不會太差

嫁的老公想必應該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這樣的家庭何必再去想那些零頭呢~~~
SENDOH0420 wrote:
話說,成年到現在,可以每月給3萬的孝親費/房貸,這好像不太常見。

以現在年輕人的起薪,好像很難給到3萬的孝親費/房貸。

是不是有灌水 ??(恕刪)


這種的百分百不是什麼孝親費和房貸

而是出社會後賺的錢全拿回家

交給父母..那自己只有留吃早午飯和車錢而已

這在老一代的教育體制下很常見

我父母那代都是

一直到結婚後財政才會回到自己的手中

不過會出來爭的

都是身旁眼紅而已完全沒有任何一點屁關係的人在爭就是了

畢竟..那不是他的家人

弄臭關係了..他也不痛

旦拿到錢了...他一定會搶著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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