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拍但不點交,對方態度強硬要我搬遷

台灣就是這樣
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的
欠錢的都比借錢的大聲
然後還一副他媽多了不起的嘴臉
飛天皇龍 wrote:
而我和對方強調不點交只有所有權而沒有使用權時


究竟是誰告訴你不點交沒有使用權的?

你現在的身份只是個賴在別人房子裡不走的外人而已。你弟弟的房產不是你的房產,不是你的房子水電當然可以改名很正常,因為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在法律上,你跟你弟弟是旁系血親,就是「他人」。你弟弟無償出借給他人,國稅局可以依當地租金行情來算你弟弟的租賃所得;若你弟是沒有報這筆收入就是逃漏稅。檢舉你弟弟逃漏稅還可以得 20% 的獎金,你不走他躺著也能從你們身上撈錢。你待得越久就是讓你自己及弟弟積欠更多債務而已,最後法院還是會判你騰空返還並支付租金及不當得利。

對方當然不想跟你談,因為你不是所有權人,沒錢沒權找你談做什麼?你什麼事都做不了主。對方應該已向法院申請變價分割,你弟弟沒有錢可以買下全部且房子無法分割,最後就是法院賣掉你弟弟手上剩餘的產權給對方,你弟弟拿錢走人。當然這些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的狀況若真的那麼慘 ,是怎麼有電腦然後又可以上網的
飛天皇龍 wrote: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原先...(恕刪)

飛天皇龍 wrote: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原先...(恕刪)
趁還有價的時候拿些錢比較實在,我記得法拍不點交還是有辦法變成法警點交的唷!!


飛天皇龍 wrote: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原先...(恕刪)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妳的買方人好好喔 被妳免費住
飛天皇龍 wrote: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原先(恕刪)

就死賴著不搬啊
他如果來硬的就在屋裡死給他看
直接讓房子變兇宅
刪...刪...刪...刪...刪...刪...刪
可憐 欠錢沒還房子被法拍還敢大小聲,誰管你領甚麼手冊
飛天皇龍 wrote: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原先有我和我弟弟共同持有,我有三分之二,我弟有三分之一。

但因為我欠銀行債務,導致我的持分被法拍,今年四月底被拍走。


飛天皇龍 wrote:
因為我弟還有三分之一的持分,有優先購買權,但因為我弟也沒錢能買回來,只能被買走

你們倆,都已經沒有這間房子的產權了啊!
你已經跟那棟房子沒關係了跟你談什麼
找你弟只是要談怎麼賣他那1/3的持分
看開點,至少跟銀行借的錢有爽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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