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only wrote:
2. 一定要有足夠甚至超額的停車位
版主舉例的都廳大院,樓下就是捷運站,會有很多人靠捷運or機車生活,所以一戶一車不是建商不做,是做了客戶只想買房不買車位,怎麼辦!! 夫妻2人都開車上班,這種情形在雙北市應該是非常少數吧。
個人是認為,不論汽車還是機車都必須要有停車位,而非因為是機車所以車位不管,停外面就好....
所以基本要求每戶配置1汽車1機車格,或者0汽車2~3機車格很正常。
再者不願意購買車位,可以做為出租使用,並不是所有老房子都有車位好嗎...
當然這東西在規劃時候就要先規劃好車位數、公眾使用車位數、來賓使用車位數...而不是之後才想到。
還有阿,全台灣1400萬機車、800萬汽車。全台灣快917萬住宅。三台機車就佔1格,等於需要1266萬格車位,按住宅1:1來看,將近350萬停車格需求.......更別離一堆老房子根本沒有配置車位,車位需求只有更高,沒有更低。
那這些車位需求跑去哪?該不會都以為在河堤、公園、學校之類吧?更多都是占用、濫用道路空間...
所以,把遠光看遠一點,道路規劃不是只有道路自己搞定,還要搭配都市規劃....
車位問題不該只會丟給公家單位(公園、河堤、道路、學校等),也必須自己該對自己負責好嗎.....
如果建商做得到,那他們就不是人了,最起碼不是經濟學上所謂的人類。
炒房,是人類"利己"的天性所引發的,而"利己"是現代經濟學的基本設定,
因此不管政府怎麼限制,在自由經濟市場,有限的房屋及土地就是"利己"的最佳標的之一。
除非....將這些有限資源改成"限制性的自由經濟市場",
如實施"漲價全部歸公"(扣除通膨),保證房價回到實際居住需求。
不同建商蓋出來的房子及價位就會合乎不同客層需求的市場,
土地政策及稅法才是解決讓房屋回到居住功能的最佳手段。
不過可惜的是,沒有上位者敢做這件事,
因為這是革命而且是革自己的命。
中國自古以來,稅制不公及土地兼併就是朝代滅亡的的主要原因,
納蘭覺得黑格爾的那句話....
"人類從歷史中學到的唯一教訓就是人類無法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教訓"
就像上帝的視角般凝視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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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306 wrote:
1. 建築一定要回歸最基本的功能面 - 採光, 通風
雙面採光跟雙面通風應該是基本, 但在新的建案卻非常少看到, 最好的 3 面採光建築更是少的可憐. 通風應該是不難解決的問題, 但通風良好的建案根本也是少之又少.
2. 一定要有足夠甚至超額的停車位
3. 廢除華而不麗的公設
甚麼鋼琴室, 麻將室, 交誼廳, 烹飪室泳池健身房這種都沒用 - 試問有這種設施的建案, 10 年, 20 年後的妥善維護率有多高 (誰出錢維護)? 而這段時間的使用率又有多高?
4. 一定要有太陽能發電系統跟雨水回收系統
5. 一定要有倉儲樓層
6. 廣設能賺錢的公設或 "共有資產"
7. 活用的格局設計 (適合戶數合併, 拆戶使用)
我也是很討厭炒房的人,但其實你上面講的,除了第3點外...。其他項目問題都是在,大部分市區"根本沒有那麼多素地"
不是要幫建商講話,你知道在台灣已開發的都會區,要整合一塊都更建案有多困難嗎?
一談拖個10年真的是很基本的,10~20年以上的大有人在...小孩都長大上大學了還買房哩
尤其所以你舉例的三重...正好是台灣人口密度數一數二高的地方,
這樣的地區30年前早就已經是寸土寸金,進入人均空間不足狀態了
要做都更更是困難重重
所以建商好不容易取得建地,建築成本怎麼可能會低呢?
我覺得過去台灣房市真正的問題就是在炒作
要抑制炒作,很簡單立兩條法就好了:
1.3年內買房在賣房,課100%價差所得,溯及既往(過去10年)
2.第二戶貸款額度限制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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