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政府錢確實可以從某些建商和極少數屯房大戶多收一點,
但對建全房市,沒太大影響
因為正本清源是市場二元制,其他都是假的..
例如屯房稅,是
"自住"以外才開始算屯房間數,但光自住就可以3間(自用住宅用地也是可以很多筆的,東湊西湊大概可以湊個七筆

而且稅基以房屋評定現值做基準,
精華地老房都折舊到底了,要不是透過路段率去調整,都根本快收不到錢了

而且只有台北市有"高級住宅"多加收房屋稅金,
其餘全台各縣市都沒有"高級住宅"加收房屋稅金
當然還有一招也可以阻止,但是立委不會讓他過..
也就是讓人頭戶立法視為真正所有權人,同時修正預告登記
並對其因該不動產而對本人(金主)所負擔債務,直接無效(雖然嚴格意義來講,當事人間本來就欠缺法律真意,應該就無效,保括突破票據無因性)
只要實務上一個案子中招,
大概就再也沒人敢用人頭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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