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昨天..看到大大回覆別人的問題..
結果我去看一般委託書..
裏面有一個條款是這樣寫的..
第三條 甲方(賣家)同意乙方(仲介)可為買賣雙方代理人,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額時,乙方即得全權代理收受定金及安排買賣雙方簽約事宜。甲方並同意買賣契約於乙方收受定金時成立生效。
上面的委託價 通常賣方會把委託價格設定高於巿價
但是 在這份合約中
第五條 特約條款 裏面又載明 "底價:100萬元" (非委託價格150萬,此一部份為賣家屋主 想要賣的底價價格)
但是 只有這一家仲介有簽訂第五條特約條款 其它家沒有..
如上述所言 會不會有同時成交的問題呢
另外 第五條底價 跟第三條 "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額時" 是一樣的意思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