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sho wrote:
我的觀念比較單純
買屋..幫自己付房貸
租屋..幫別人付房貨
所以我還是自己買屋了..
無意筆戰
您的觀念一點都不單純
因為
買屋...自己負債、自己繳稅、自己維修、自己擔負天災和跌價風險
租屋...房東負債、房東繳稅、房東維修、房東擔負天災和跌價風險
所以這個話題和觀念的思辯其實一點都不單純
無意推廣租屋
只是點明:這選擇沒有那麼單純
等到未來台灣整體景況「萬一」與現在不同
相信我,價值觀會移轉的
chu5955 wrote:
應該這樣概念計算.....
租=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買=花在自己保值或增值
簡單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