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地產拿來投資,是不合理(但是合法)的行為。
房地產跟股票投資是不同的,你買某公司股票,給該公司資金進行產品開發生產,所以股票價格上漲獲利。但如果有人用老鼠會方式吸引散戶投資,讓自己股票獲利,這就是違反。
一樣房地產買了後,為何價格會上升?難道房地產價格像陳年老酒,越老越值錢?顯然不是。
房地產價格上漲只有兩個原因:1•公共設施以及環境改善,比方多了捷運,多了公園。既然是公共投資讓房地產價格上漲,這些利益理當歸公。解決方式就是土地增值稅,扣除通貨上漲和利率以及一些交易成本,土地增值稅扣個50-70%,應該比較合理。
第二個原因就是利用其稀有與不可再生的特性進行炒作,房地產應比照礦產等天然資源,進行特許開發,不可任其完全自由進行買賣炒作。政策上土地開發許可制的建立,以及土地開發許多否決不補償制度,應該去實施,因為將土地開發視為公共財,加以有效管理,可以有效杜絕炒作,並且改善居住品質。這次奢侈稅也是從這個角度出手,但畏手畏腳,效果有,但只是治標不治本,是人治而非法治。
對不起各位房地產投資客,房地產對臺灣這種人口擁擠的國家來說,是維生的稀有資源,不應該作為投資的標的物,你可以投資股票、基金甚至期貨,但請不要投資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