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7035 wrote:
這家房仲果然~~高招~~坑殺客戶
3月到9月換了二家房仲~~皆賣不出去
合約未到期~~屋主就說不賣了~~~不到3天「買主」出現
標準的坑殺客戶手法
1.己到委任價~~你不賣~~~拿錢來!(要付給公司的違約4%,還要付給買方3%)
~~~不給告上法院~~屋主百面輸(白紙黑字~~沒有有利於屋主的舉證)
~~~這房仲吃這味很老練了~~~有「買方」嗎?現在有~~是房仲自己人
~~~名位知道有人簽委託~~也沒賣出(就不想賣了)~~~乖乖「拿錢放人」就是這種
★★反過來~~~我要賣了!
「買方」就一堆理由、嫌東嫌西~~~~不買了~~~那「買方」要付屋主3%嗎?~~~不必啊
以上是套招~坑殺客戶~~~~房仲業代必學的奥步。
有坑殺客戶的方法...
當然也有坑殺仲介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