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英雄 wrote:只能說幸好樓上屋主不...(恕刪) 看了全篇文章, 樓主一直強調"從年初廁所漏水 到現在房間天花板 我不可能再容忍下去"不知是否聯絡過樓上屋主處理,而樓上屋主又置之不理......大家都是鄰居,縱然他是新屋主也不住在你的樓上,但大家都還是鄰居.假如搞到玉石俱焚,不一定對你比較好,你不缺錢,他也不一定沒錢,找屋主談談解決這問題.不然他火大,把他家的地板都穿孔,那雙方都倒楣....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2日電)陳姓女子裝設熱水管後,導致樓下吳姓住戶的天花板滲水,吳請求賠償。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陳女賠償新台幣11萬多元確定。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陳女住在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某棟大樓的7樓,吳姓住戶住在6樓。吳姓住戶主張,屋內天花板去年5月間發生滲水,陸續出現水漬、油漆鼓起剝落及壁癌等情形,與住樓上的陳女協調查漏後,認為可能是陳女裝設熱水管所致,吳姓住戶於是提起訴訟,請求陳女賠償天花板修復等費用。陳女主張,裝設熱水管的師傅將釘子誤釘於熱水管交接處,導致吳姓住戶天花板滲漏,而且土木技師公會人員指出,熱脹冷縮可能導致熱水管線角度變化,可見熱水管滲漏是因現行科技水平無法妥善解決的熱脹冷縮所致。台北地院簡易判決,判陳女應給付吳姓住戶11萬多元;陳女提起上訴。合議庭審理認為,陳女自認熱水管滲漏是因僱請的師傅有疏失,漏水原因是陳女為房屋施作地板所造成,她未盡相當的注意義務,對熱水管發生滲漏有設置管理的欠缺,因此駁回陳女上訴,全案確定。1011022*************************************打樓上屋主手機都沒開機 是不是有上 01 看到了 ??只好放棄寄存證信函了 明晚若早下班就直接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