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不當得利,可惡的投資客

看完樓主的故事
小弟已經分不清楚奸跟賤之間的差別了
如果買了投資客的買方再加300萬賣出

那樓主不就........?

一來一往少賺300+300萬耶

都是我不好 wrote:
我個人是比較好奇

不管中間發生何事,這都不管

若是那對年輕夫婦脫手賣出比你賣給他的更低

甚至100萬,

那你會想說,在退還他們50萬嗎??...(恕刪)


你好像沒看懂樓主本意
不是他托手賺或賠的問題
是根本不該賣

樓主以為他們要自住
體諒他們 給年輕人機會
所以較便宜賣他們
可是問題是他們根本不是要自住反而是在炒房
這違反樓主原本的好心
樓主就是不想看年輕人因為投資客炒房而買不起房子

我覺得樓主心腸很好
無論對方其實只是騙樓主
但樓主是真心想幫年輕人的
希望樓主好心能有好報
樓主若心腸,應該以10年前的入手價賣,而不是以現在市價賣?不是嗎?若是心腸好怎會賣了房子還要刻意觀查半年,看別人是不是賣更高的價格?其實是不爽別人多賺300萬,賣出了就賣出沒有所謂不當所得,,若是這樣都能告,那你現在賣出扣除入手價也是不當所得,別人賣賺錢就是不當,你賣就不是..貪字送你...
法律上要討回公道應該很難。高房價至此,全民都是共犯。台灣人自作孽,造成少子化且養不起的未來。

staug wrote:
小第有一間住了10年...(恕刪)


簽名是拿槍逼你簽的嘛??
不是你再這裡是要取暖???
他的房子 為何不能這樣賣??
應該無法告吧
他可以說臨時反悔
你也拿他沒轍
staug wrote:
小第有一間住了10年...(恕刪)

odko wrote:
樓主若心腸,應該以10年前的入手價賣,而不是以現在市價賣?不是嗎?若是心腸好怎會賣了房子還要刻意觀查半年,看別人是不是賣更高的價格?其實是不爽別人多賺300萬,賣出了就賣出沒有所謂不當所得,,若是這樣都能告,那你現在賣出扣除入手價也是不當所得,別人賣賺錢就是不當,你賣就不是..貪字送你......(恕刪)


樓主是住了10年換房才賣房 這跟投資客完全不同
投資客是買了立刻加價賣 把房價無良炒高
像這種去買投資客的單只能說是盤子
投資客隨便加價你去買單等於是當了投資客幾年的奴隸為他工作

樓主要換屋以低於市價賣出
而且樓主有回復說有仲介要以較高價錢買他都不為所動賣給年輕人
但你的回覆卻說應該以入手價賣 這根本沒道理
該賺的本來就要讓人賺 房子漲價是樓主運氣好
只要不是像投資客那樣炒房
該讓人賺的本來就是該給

投資客要炒可以去炒股炒期貨
但是去炒民生必須的房地產
簡直是無良
樓主這種好人希望我以後買房也能遇到










staug wrote:
小第有一間住了10年...(恕刪)


錢怕人家賺...
講白的...你在眼紅那少賺的300萬...
沒錯吧
樓主是好人

心腸好...以後會有很大的福報

這個社會也會因樓主的善良漸漸變好


那些投資客

如果告得成就告

不然就算了吧

人要活在當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