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銀行業才能實行「加速條款」條款:
1. 不依約還本金
2. 不依約還利息
3. 經宣告破產或票據所公告拒絕往來戶
4. 有義務卻不提供擔保品
5. 因死亡而繼承者抛棄繼承
6. 因刑案而被法院裁定沒收財產
7. 擔保品價值減少或被查封=======>這是較有爭議 , 如何認定價值減少?三成自備款是假的嗎??
8. 擔保品被假扣押、假處分
9. 貸款資金的用途不符原先申請
第一間房買了遇上921 , 第二間買了遇上SARS , 只要每個月都按時繳交房貸 , OK啦!!
何況漲3倍多 , 銀行還來懇求你借貸咧!!當初貸幾百萬 , 現在?一千多
~ 差額超過借款10%~ 15% 就會收集資料檢核是否進行催繳補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