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蓋這種住宅有什麼技巧


mpig1927 wrote:
小弟印象中那玩意叫挑空......算兩層樓......(恕刪)


叫合法夾層,算一層樓!

這種住宅看起來風水就是很差,為什麼要搞一些奇技淫巧去蓋一棟自己住起來也不會心安(風水及法律層面)的住宅?

但以上是題外話,也幫不了樓主.
倒是之前好像有看過01某建築師曾約略解釋過,如何利用法令合法蓋出超過法規建蔽率及容積率的透天.

我相信這是建築師的專業之一,就好像會計師教人合法節稅技巧是他們糊口的專業一樣,就算知道,我懷疑他們願意上來教大家.建議您去找術業有專攻的建築師吧!
樓上的網友說得沒錯,只要來一趟新竹金山街,就知道沒有什麼違建是不能蓋的。
想蓋違建的人來金山街走一趟回家就可以安心的蓋了。
這棟樓是私人住宅,不是公共建築,

板主你將照片及坐標公告在論壇上來作討論,

我覺得這樣的行為不是很厚道!

你這樣的舉動可能會為屋主帶來不必要的困擾及傷害!

將心比心

試想你的新家改建完後,願意公佈照片及座標來讓大眾討論嗎?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詢問BTO購地自建的老闆看看吧~~

他們有很多建築師群的~~
gary40026 wrote:
您的意思是這個地區的規定一樓可能不需要退縮
只要從二樓以上開始退縮嗎?
另外,如果說一樓設計很大面積然後二樓弄出一個露臺
這樣子是否有違反建蔽率的規定

前面有提到,決定要不要退縮與否主要看細部計畫跟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退縮比較常見的是前院3米,後院側院看地區規定
小弟前面的發言是假設他在符合退縮規定下
此時只要不超過建蔽與容積管制規定,要做成低層大高層小是OK的

另外小弟會說看不到建照使照圖前都說不准是因為,剛剛又用GOOGLE看一下
老實說也無法確定那個看起來像二樓露台的東西,到底是露台還是一座很高的圍牆
是露台的話就要看細部計畫跟土管怎麼規定退縮
以及看建照使照圖才知道他怎麼檢討退縮距離的
如果是很高的圍牆......他有沒有二工就不確定了
這點也是前面說「擴充機能」的設計,只是可能而已
WonderDragon wrote:
叫合法夾層,算一層樓!

關於這點先跟您說聲抱歉,因為您說的夾層正是小弟在說的挑空
小弟說的夾層法規上好像叫做複層式構造,就是在一個樓層內增加的樓地板
您說的這個夾層與挑空基本上是並存的,因為挑空產生的樓地板視為夾層
但有條件,當層樓地板面積1/3或100平方公尺以下,超過視為另一樓層

或許您會問合法夾層跟複層式構造差別在哪裡?
基本上建照上比較重要的是建築物高度這一個項目,樓層數相對沒那麼重要
複層式構造就是在規定單層樓高最大值內增加樓地板面積,算一個樓層高度
合法夾層雖然建築物樓層數視為同一樓層,但高度實際上是算兩個樓層高
不過這種設計依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一六四條之一規定不得超過6公尺高
在有高度管制地區、面前道路較狹窄的土地就比較不利
同時若要以這種設計去衝高樓層數,很容易達到50公尺高層建築物的限制點
一達到50公尺的建築物高度就要去結構外審,一般建商、建築師都會避免的

前面說樓層數相對不重要的原因是
在容積管制地區看高度限制線,所以建築物高度比較重要
在非容積管制地區雖然會寫幾層樓以下,但後面通常還會附帶幾公尺以下
所以還是看建築物高度為主


mpig1927 wrote:
關於這點先跟您說聲抱歉,因為您說的夾層正是小弟在說的挑空
小弟說的夾層法規上好像叫做複層式構造,就是在一個樓層內增加的樓地板
您說的這個夾層與挑空基本上是並存的,因為挑空產生的樓地板視為夾層
但有條件,當層樓地板面積1/3或100平方公尺以下,超過視為另一樓層...(恕刪)


這種就是合法夾層,不是挑空,

挑空算兩層,夾層只算一層,

我還沒有看過使用執照拿到沒有二工變成兩樓的,

這六米夾層算一樓和兩樓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其實是六樓建築物,但是使用執照算五樓建築物,

這主要在規避一些重要法規,

是這類建築物設計重點!
WonderDragon wrote:
這種就是合法夾層,不是挑空,
挑空算兩層,夾層只算一層,
我還沒有看過使用執照拿到沒有二工變成兩樓的,
這六米夾層算一樓和兩樓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其實是六樓建築物,但是使用執照算五樓建築物,
這主要在規避一些重要法規,
是這類建築物設計重點!

這我知道,我是說您說的夾層就是我說的挑空
這是個人之前對這名詞的認知,造成誤會
六層建築這樣搞,是為了不變成供公眾使用檢討無障礙吧
二工不是我們能管得到的部分了...
kuhow wrote:
樓上的網友說得沒錯,只要來一趟新竹金山街,就知道沒有什麼違建是不能蓋的。
想蓋違建的人來金山街走一趟回家就可以安心的蓋了

還是不要鼓勵違法吧,
要是有個人相信你的話去蓋個違建出事你能負責嗎?
還是要像許多人一樣推給政府不強力掃蕩違建嗎?
AIKIDOTIGER wrote:
這棟樓是私人住宅,不是公共建築,
板主你將照片及坐標公告在論壇上來作討論,
我覺得這樣的行為不是很厚道!...(恕刪)

討論"公開"住宅的外觀跟設計就跟討論一個人的美醜一樣是合情合理的吧,
也沒在分啥私人公共建築,
(話說這也是個台灣人其怪的觀念,好像公共的人事物隨便怎麼樣都可以)
這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與言論自由,
跟厚不厚道有啥關係?
除非是惡意批評才需要譴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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