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見識房屋仲介的邪惡!

仲介差參不齊~好的很好~但壞的也不少~

只能說這年代~逼急了,很多不好事都會做出來~

您是好屋主~但是就我所知~有些屋主比仲介更邪惡~

若是仲介是惡魔~那有些屋主是那個根源~

(若是每個屋主都能像您這樣~便宜點賣~那房價應不會愈來愈高~房仲業也不會有亂像~)

個人主觀還是希望有中間人啦~不然,很多不懂都會被騙~跑流程中若遇壞人~那損失的不止仲介服務費,以上個人想法~因目前買賣房都是碰到好仲介啦~一切還是不貪為原則~因為所有的是都是"貪"念形成~有時候屋主也很貪~中古屋比新屋還貴~套句顏總說的"忘了我是誰"...不急,不貪小便宜~很多事都能避免~



michinglin wrote:
二十餘年前在一個新推...(恕刪)


大家相不相信房仲會和黑道有關係?
假如連黑道都敢叫來的話,那還有什麼不敢做的??
這不是我講的,這是引用新新聞的文章:

http://www.new7.com.tw/coverStory/CoverView.aspx?NUM=1303&i=TXT2012022216000679X

髒、亂與噪音無止盡,
竟然還來了「黑衣人」!

...原本假日約有一萬多人潮的師大商圈,突然在這三年間暴漲至三、四萬人,商家也從原本二、三百家,暴增至近七百家,商圈的範圍更是從十多年前的一公頃,擴增至現在的十八公頃,商圈帶來了商機、人潮,但更帶來了髒、亂與無止盡的噪音,居民多次抗議未果,甚至一向被視為高品質文教住宅區域的師大生活圈竟然來了「黑衣人」。
去年十月,成了師大商圈爭議的引爆時點。先是泰順街五十四巷的巷口轉角處,有房仲來搶「牆」,有群房仲派出的「黑衣人」要求攤販來此擺攤掛衣,都要收取一、二萬元的租金,引來紛爭,導致警察介入;緊接著,十月底,位在泰順街五十巷的一間一樓住家要改裝成咖啡廳,二樓以上居民見到一樓店家竟然在裝潢時打掉樑柱,群起抗議,並召開公聽會協商,終於演變成現今...


總而言之,

只要屋主賣房子不讓仲介從中賺一筆錢錢,

馬上就會變成仲介"們"的公敵了~

冷靜點 wrote:
如果樓主不勝其擾,請先把售價調到行情水準
然後遇到有緣對盤的買方,再自行斟酌降低價格




看到高高的開價
買家都縮手了
連看的意願都沒了

如果~扣除仲介費就是實賣或實拿~而幾%的仲介費就是大家所商量的點~

那買方肯嗎??賣方肯嗎??大家都想多賣或多拿~才會牽動到大家貪性~然後照就現在的高房價~

始作俑者都是自己~但現今社會亂像太多~太多人都是隋波逐流了~有公義的人太少~少到大家視而不見

也不會檢討自己~年輕時努力揮霍~到老還很遠~這些人的共通性~大多數人都是回"活不了這麼久"~

但不會想想~萬一年老了還有幾十個年要過~怎麼辦??
房仲也算是好意提醒,不太算是惡意中傷吧...

THE666 wrote:
A自售二手車
B也要自售二手車

C要買車,於是去看了A的車,
看完之後去看B的車,
C問B,為什麼你的車況和A一樣,但你要賣比較貴?
於是B跟C說,太便宜,有可能是事故車。

所以這是B惡意中傷A,是嗎?


爛例子

我幫你改一下以符合本文

故事開始

A是專門的二手車商人
B是一般民眾

B不賣車給A去轉賣,結束溝通前丟了一句
你賣太低價人家會以為是事故車

----分隔-----

C跟D都要買車
分別先去看了A的車,接著看B的車
兩家都對B的車有進一步詢問的意思
但卻不斷想著A的提醒”買低價的車有比較大的風險,並且有可能是事故車“

故事結束

結論:
沒有惡意中傷
只是手法低劣然後沒有水準罷了

THE666 wrote:
那依我舉的那個例子,...(恕刪)


如果講話時的神情加上言詞語氣不當,也算是..
並不是講話用含沙射影方式就能當做不是刻意中傷論之,
B也可以跟C講 A並不缺錢,或缺錢便宜拋售,
難道就只能講事故屋???
B實在是其心可議 哈

michinglin wrote:
二十餘年前在一個新推...(恕刪)

沒想到這種事情不是只有我遇到~~~~~~~太可怕!!
這算是爛招了
仲介沒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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