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mars wrote:
我想破頭還是想不到房...(恕刪)


房仲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將社會上99%具有某種特質的人集合在一起,讓那些人有合法的工作,民事法官才是他們的衣食父母。
這個社會是存在著合法的詐欺,當然我不是說全部的房仲都專門在幹這種事撈錢,只是房仲常說人性貪婪,雖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房仲又不是君子,有錢不撈好像是違反人性。
各行業都有老鼠屎,為何房仲、業務、氣車業代、推銷直銷、金融保險生前契約業務....,
這些行業要被一缸打爛?

我們吃到一家難吃牛肉麵店,並不會從此拒吃所有牛肉麵攤,
更不會跟大家說全天下牛肉麵都不能吃,因為我吃到一家很難吃。
更何況是連吃都沒吃過的,只是聽說難吃就喊牛肉麵全都不能吃。

我並非替房仲說話,只是買賣幾次過程中,
遇到好的房仲還真不少,讓我們少很多麻煩,省下的時間可拿來多接點case,
當然也遇到爛的,但爛人也是用爛招,一下就被看破,立馬換一家。

我會建議要買賣房屋的朋友小心挑選房仲,並給予建議。
而非妖魔化所有房仲,然後叫他自己處理買賣大小事,這可能反而害他。
duke4dtw wrote:
各行業都有老鼠屎,為何房仲、業務、氣車業代、推銷直銷、金融保險生前契約業務....,
這些行業要被一缸打爛?...(恕刪)


只有房仲被打爛,主因是老鼠屎太多而且非常團結,越信任房仲越容易受害。
尤其讓人覺得噁心的是,房仲砸錢在各大媒體大打溫馨廣告,媒體不會跟錢過不去,房仲的負面新聞幾乎封鎖掉。
想要在房仲業裡生存,不懂何謂同流合污一起設陷阱撈錢反而去指點教會買賣雙方,那離職不遠矣。
當然01上跟錢過不去的神人非常適合透過嗜錢如命的房仲買賣房屋啦。
那室內設計師呢?
裝潢糾紛也一大堆
也有一堆人上來說設計師吸血
也是國王的GDP
為什麼還是一堆人要找我
同樣是裝潢你直接找工人不是比較便宜?
問題就出在業主不懂還有懶得花時間嘛
房仲不是一樣嗎
Moet wrote:
那室內設計師呢?裝潢...(恕刪)


被看不起的只有房仲,室內設計師賺的是設計,並不會被看不起。
拿室內設計師跟房仲比?要自貶身價也沒辦法,當然自願的就不算了。
裝潢糾紛當然很多,尤其是跟房仲配合的投資客,主要是要便宜,我想你也知道一分錢一分貨,塑合板跟木芯板怎麼比?美其名也只是多加個環保兩個字而已,不過房仲是絕對不會說這位屋主採用的是環保裝潢...
房仲的服務也是一分錢一分貨,大肥羊給的佣金多就請律師告上法院撈大錢出國渡假,小肥羊就發發存證信函撈點小錢辦聚餐塞牙縫...

陳小春2525 wrote:
房仲深知此類專業的客戶是賺不到錢,浪費時間而已,不如去宰肥羊屋主才是王道。
你也有跟房仲在配件還是房仲有隱藏版的案件?通常隱藏版的案件房仲自爽都不夠了,肥水那會露到外人田。


各位要找仲介之前
必須要理解仲介的心態
如同仲介去捉模每個客人的心態
如此才能理解仲介的用途

仲介如果可以說服屋主出售隱藏版物件但是很貴
然後那麼剛好你又非要不可
怎麼辦?
你很不爽仲介憑什麼在中間操控?
當下會覺得最好仲介消失
可是如同你講的 他自爽就好幹嘛報我知道?
幹嘛讓我動心然後又不願意讓我便宜買?
因為以上就是他們的本事(找到案子)與用處(幫屋主守價格)
而且因人功力而大異
最後要不要買就看你自己能不能抗拒那個慾望

各位如果只是抱著想砲這個行業的心態
那純粹就是娛樂與發洩
對於你們自行找房子與自行議價不會有幫助

不如下個標題
"如何與仲介談判"

說真的我也希望仲介幫我免費找案子
然後我包個兩千謝謝他就好
但是如果大家都這樣做
這個行業沒賺頭
誰來幫我免費找下一間房子?
Clalala wrote:要找仲介前必須...


依房仲人性貪婪論點來看,正常特殊件分為兩類:
1,低於市值行情,此類稱為隱藏版物件,房仲自爽,你別想。
2,物件碰到非要不可的買方,此類型房仲會自己買下來再賣,你只能LP捏著以天價買到。

另外房仲最討厭被人利用,勸你不要有這種念頭,否則會出什麼事就不知道了,房仲雖然學佛,但可不是吃素der。
房仲有時間會去超渡專任約屋主,沒那麼認真去開發你想要的物件再去談到你想要的價格,若你堅持要,那就來店裡當高專房仲吧,公司會提供專業教育訓練,等你成功,公司只抽50%而已。
有壓 還有抽取你的仲介費用 除此之外 我想不到別的
陳小春2525 wrote:
依房仲人性貪婪論點來...(恕刪)


我覺得台灣收2~4%太貴 ..
若比照大陸收 1~2% 較為合理 ..

所以我想不如這樣 賣方堅持要實拿時價-2% 買方說最多實付時價+1%
這樣房仲就只能拿3%了 .. 不知這樣房仲是否會願意努力讓案子成交嗎 ?


小春大 認為99%的房仲 ....

個人實際經驗沒有這麼可怕~~
大家都是想多賺錢, 我相信房仲在買方&賣方之間說的話術不一樣 ..
但我覺得70%以上還是在情理法之下進行 ..

今年初在西屯區賣房, 本來給給群義簽專任約三個月..
後來反悔改簽一般約, 想要多給一家永慶賣 ..

群義也沒多刁難.. 只是請託我給他一個月時間賣 ..
之後就改為一般約..

另成交後, 永慶為避免買方與賣方打官司.. 還自掏腰包出
6000元的和解金 ~~

以上均保證屬實.. 小春大若是不信.. 我這裡可以提供
群義 & 永慶當事人電話查詢.. 甚至是和解書也在我這兒
可以調閱哦 ~~
acliu2 wrote:
大家都是想多賺錢, 我相信房仲在買方&賣方之間說的話術不一樣 ..
但我覺得70%以上還是在情理法之下進行 .....(恕刪)


被騙還認為是理所當然,你真的是房仲TMD超好客戶。
說真的,我真的第一次看到有人被房仲欺騙還很高興的付錢,而且還稱讚房仲謊話說的好,不過這些你爽就好了。

依我跟房仲訴訟將近三年的的經驗是,一句謊話代表著還會有無數的謊話,也就代表任何事都有可能會發生,不知你付錢給房仲的目的是??

通常客戶會跟房仲簽約是基於很強的信任,而人是有防衛心der,一但發現受騙,為了保護自己安全一定是阻止交易繼續,但幾乎所有的委託人都沒跟房仲訴訟過,往往不會蒐集證據,這也就是房仲很容易利用訴訟詐欺撈錢的原因,而且樂此不彼。

警察與媒體處處宣傳慎防詐欺,不要被騙,但房仲利用的是訴訟詐欺,騙的對象是民事法官,想讓民事法官不受騙就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

acliu2 wrote:
今年初在西屯區賣房, 本來給給群義簽專任約三個月..
後來反悔改簽一般約, 想要多給一家永慶賣.....(恕刪)


你看得懂房仲專任約跟一般約的內容就很厲害了,99%會委託房仲的都是不懂專任跟一般的差別,房仲這行迷人之處就在這裡,合法詐欺的對象當然就要是這種傻B客戶,可以在法院裡瘋狂飆罵又有錢撈才是人生最大爽事。
話說懂一般約跟專任約之間的差別,為何還會簽專任約?懂的人卻還把路走死,明知山有虎卻偏向虎山行,這跟01上一堆跟錢過不去的神人不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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