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master wrote:應該不算吧。上課時候...(恕刪) 法侓上1種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以死者斷氣處為凶宅民間共分3類1. 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以事件發生處為凶宅2. 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以死者斷氣處為凶宅3. 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事件發生與斷氣處皆為凶宅不管你是事件發生或斷氣處,買賣前還是要告之對方,免得日後多生事端。
看大家的回應就知道了,這是見仁見智,如果有人跳樓自殺,(1)從自家跳樓(25F),跳到住家2F,碰撞遮雨棚,頭斷了,屍身分別落在掉到3,4,5樓時,不知道在四樓還是三樓就死了(2)從自家跳樓(5F),跳到住家陽台(2F), 沒斷氣,但是後來沒有多大傷,可以站起來,但是突然心臟病發作死了(3)從頂樓公共陽台跳下,跳到住家陽台(2F),死在那裏那到底哪裡算凶宅, 真的見仁見智vanlano wrote:如題~我家是透天社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