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master wrote:
應該不算吧。上課時候...(恕刪)


法侓上1種

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以死者斷氣處為凶宅

民間共分3類

1. 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以事件發生處為凶宅

2. 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以死者斷氣處為凶宅

3. 標的物曾發生兇殺、自殺等情事,事件發生與斷氣處皆為凶宅

不管你是事件發生或斷氣處,買賣前還是要告之對方,免得日後多生事端。


以我台灣人來看,全台灣都算一起的

所以算兇宅,不過放心,全台灣都是兇宅,不然爲啥叫鬼島

fdfdftr74 wrote:
以我仲介的看法來看百...(恕刪)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話說,先前有個別間公司的同事,在我們大樓的中庭往下...
瞬間整棟大樓不就變成兄宅了嗎?!
這棟樓還有住家呢!
你是來亂的是吧?是吧?是吧?

Ryeson wrote:
根本凶宅無誤~~~~...(恕刪)
看大家的回應就知道了,這是見仁見智,


如果有人跳樓自殺,

(1)從自家跳樓(25F),跳到住家2F,碰撞遮雨棚,頭斷了,屍身分別落在掉到3,4,5樓時,不知道在四樓還是三樓就死了
(2)從自家跳樓(5F),跳到住家陽台(2F), 沒斷氣,但是後來沒有多大傷,可以站起來,但是突然心臟病發作死了
(3)從頂樓公共陽台跳下,跳到住家陽台(2F),死在那裏



那到底哪裡算凶宅, 真的見仁見智

vanlano wrote:
如題~我家是透天社區...(恕刪)
恩恩,可見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凶宅就是


One World Trade Center !!!!!!!!!!


一次三千多個死在那裏還不兇??

恩阿唷 wrote:
以發生地為判定基準

所以算是凶宅......(恕刪)


整個社區的地下停車場出入口
這樣整個社區都是凶宅??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goodnews wrote:
看大家的回應就知道了...(恕刪)

1. 25F跟2F算兇宅
2. 5F/2F算兇宅
3. 2F算兇宅
如果他是從自家跳是該屋主或住處魂有可能會回去的...
cgbvcchao wrote:
話說,先前有個別間公...(恕刪)


我會覺得整棟是凶宅, 誰知道坐電梯或爬樓梯時,
會不會遇到也要上頂樓或找不到路的怨氣
正常來說~不算~不是在你家裡~跳下去還是活的!!!~壓過去那個~很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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