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engsyun wrote:我比較好奇的是,仲介是否真的可拿走屋主底價以外的所有金額?而非售價的4%?假如真的抬高售價30萬,那屋主真會交出30萬給仲介?如屋主後來只願給仲介(屋價+30萬)X4%,那仲介做抬高售價的手法啟不多此一舉???誠心求教! 房子不論賣多高價都是屬於屋主的仲介只能收取事前答應要給的服務費否則違法(且總服務費不能高於6%否則一樣違法)所以那種說什麼「屋主要實拿多少錢,多出來我仲介賺」是非法賺取差價的行為房仲如有非法賺取差價則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9條第一項: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另外第29條 第三項及第31條 第二項還有相關處分如下:第29條 第三項: 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第31條 第二項: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要抓房仲非法賺取差價也不難凡房屋成交後屋主沒拿到實際成交價(減去服務費趴數)的金額大多有鬼如抓到房仲非法賺取差價應要求仲介賠償所有損失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站在你的角度想,用最低的價格買到房子才是重點站在房仲的角度想,用最高的價格賣到房子才是重點這二種角度本來就是衝突的所以你才是對的,不用理那個a仲,想要多賺也要有那個本事人家b說不定想說少賺一點,你們也省一點,這不就成交了嗎只能說a活該,是花了他多少時間,還要你們加三、四十萬拜託,三四十萬是要存幾年才有的錢,他演個戲就坐享其成喔
Karen Chen1212 wrote:之前一直找一位A房...(恕刪) 為何會過份?買賣本來就你情我願..難到你開高高我就該跟你買嗎?你辛苦,消費者更辛苦還要花時間陪你在那邊瞎搞.所以別想太多了...別理這種人就好了.當錢真的那麼好賺嗎~
對方如果不是處心積慮要賺你更多錢,他不早就已經成交了?怪誰?買貴了損失的是你們不是嗎?真的要是替買屋的人想,你買到更低價他應該高興不是?你為他想?誰替你想?真的過意無去包個幾萬塊紅包給他就成了...不然還要怎樣?不過買賣不成仁義在...還會在網路亂放話的人我不但不會包紅包給他,還會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