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ystem wrote:
不要說買屋合約, 這些人有沒有去看過「真的房子」我都懷疑...
謝謝你...我....認真了
關於你的懷疑,我倒是認為不需要
因為,這些人9成應該都沒看過真的房子
就算有看過,也絕對沒有和建商或代銷拿過房屋買賣合約
也一定沒有和建商或代銷問過上面的登記到底是怎麼回事



橄欖綠 wrote:
別扯北美好嗎。實在看不下去了。北美隨便一間價值台幣一千萬的公寓,每月的管理費可以高達台幣三萬。公設可能不算在你的權狀,但是每月收你上萬元的使用費。朝三暮四而已。
素還真真真 wrote:
從你的論點中,我可以大膽的推測,你根本沒在都會區的地段買賣過房產,
甚至你連一丁點建築概念也沒。請你先了解以下3點。
1.公設是什麼東西?
2.為何會有公設?
3.公設到底要做啥用?
素還真真真 wrote:
不只馬路有三寶,連房地產也有三寶,公設比高是否好?這要看怎樣的產品。
我簡單舉個例子,台北市就有過100坪的房子,室內實坪只有60坪,公設比40%。
建案照樣銷售一空,買方完全沒怨言,買的很高興,住的很開心,沒任何糾紛。
因為這是一層一戶的豪宅,自家大門一開就是電梯+梯廳、樓梯間,完全隱私。
以台北市的房屋均價80萬算,100坪也才8000萬而已,就是有人會買。
劉姥姥進大觀園,沒看過大場面請別大驚小怪,請問這種建案怎訂公設法源啊?
還公設要訂上限?要透明化?合理化?可以先搞懂後再來討論嗎?
PS:依消防法基本的梯廳走道淨寬要2米,樓梯要2處,請問公設怎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