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mble4 wrote:房仲也是催升房價上...(恕刪) 買屋付出履約保證金180萬,買方剩餘款用銀行貸款買下,簽約時也沒有看清楚就簽約下去,賣方根據契約內容因買方超過半年因信用不良銀行貸款沒有辦法下來而沒收的,所以,買方錯了
服務不用錢? 難怪永遠22k.因為仲介誰都可當, 水準難免有差.正常仲介應該盡力把交易完成, 這樣兩邊才都收得到錢. 破局對仲介不是賺更少? (之前的努力都白費了)我是不清楚仲介有花多少心力在這案子上, 但如果用盡辦法都貨不下來, 也只能照合約走.新聞的標題寫得好像仲介吃掉一百多萬, 又是一招標題殺人法. himble4 wrote:房仲也是催升房價上漲...(恕刪)
首先要告訴你們正確的法律知識,合約不一定合法,這個觀念要先有。不然各位覺得之前新聞曾報導過簽什麼性愛契約之類的,都是不合法,所以契約無效,之前惡房東事件的契約也屬無效簽房仲契約也是這樣,不是你簽了就得吞我建議存證信函寄過去,找律師討論比較快,這種民事案件,一個案子律師費大約10萬以內
他違約是因為貸款下不來,又不是貸款下的來但自行違約!!個人覺得拉~那本合約書根本沒在保障買方權益,有如簽訂馬關條約!!再且房仲是不是應該清楚告知買方在簽訂合約前流程那些先做會比較好不是嗎?不然跟買方拿傭金拿假的嗎?房仲不是這樣當的台灣最美的地方處處是詐騙
以現在的社會氛圍我很難想像有房仲或代書把文件直接給你叫你簽也不解釋的他一邊解釋你一邊放空這倒是有可能再說..貸款會搞到貸不過要怪誰咧如果是信用不良那是誰的責任不要都說是別人錯這樣三說..仲介收錢辦事你有本事自己找不給他賺 那也無所謂偏偏叫人家來還嫌人家賺的爽不就奧客來的
奧德賽 wrote:你表姊這部分在銀行也可以算是信用瑕疵戶頭金錢往來太少銀行當然會怕為何要借錢給你表姊買房到時候你表姊付不出來怎辦...(恕刪) 你可能沒看清楚內文戶口金錢少 但是定存卻是2年期破百萬沒任何負債 但是信用算小白 哪來的瑕疵你有看過某位家庭主婦代業 但存款有接近破千萬銀行看到還鼓勵他多貸一點作業績嗎所以每家銀行審核條件不一樣
合約內容要看清楚是真的。尤其一些合約內容喜歡玩文字遊戲!都不知道是想坑殺誰。。。一般人買屋賣屋找仲介不就是因為沒經驗找專業的來比較有保障結果勒。。。為了成交而忽略客戶的權益!該有的善意提醒視而不見!玩弄專業確是為了維護仲介自身的權益。。。這樣的行業收掉一半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