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fhklnm wrote:
更正一小部份:
賣方仲介費是2%,買方仲介費也是2%,結果仲介向買方說,賣方仲介費是4%,多收了2%五萬。


所以你的最後結果,
仲介跟賣方不收服務費,
仲介跟買方收的服務費,前前後後加起來一共是....4% 還是6%?
賣方是賣清的,賣方的仲介是2%,買方的仲介費也是2%。仲介騙買方說,賣方的仲介費是4%,全部向買方收了6%的仲介費。

sdfhklnm wrote:
賣方是賣清的,賣方...(恕刪)


賣方是賣清的,(賣方不付服務費)
賣方的仲介是2%,(賣方又付了2%)
買方的仲介費也是2%。(買方付了2%)
仲介騙買方說,賣方的仲介費是4%,(仲介騙了4%)
全部向買方收了6%的仲介費。(向買方收了6%)


看的真的很亂
可不可以把合約書丟上來

不然解釋一下
房價成交多少錢,買賣雙方總共付出多少仲介費
只要總服務費沒超過總價的6%,就沒超收也沒違法
樓主,你的標題"超收仲介費有犯法嗎?",很容易造成誤會,我建議改一下...

我"曾經"當過五年仲介,
在法律的規定中,買方+賣方的服務費的上限是6%,
也就是買2賣4、買1賣3、買0賣6、買6賣0...只要買賣雙方的服務費加起來低於或等於6%,就是合法範圍內。

而在仲介的話語中,"超收仲介費"指的是買方+賣方的服務費超過6%,
例如:仲介跟賣方收4%,跟買方收3%,3%+4%=7%,超過了規定的6%,這就是"超收仲介費"。

而依你的文章內容判斷,你說的"超收仲介費"指的是另一種狀況...
賣方(你)跟仲介簽訂委託合約時,合約上面寫的是"賣方服務費2%",
之後至仲介在買賣雙方的價格協調過程中,
賣方要求仲介,賣方仲介費的2%,請仲介跟買方收,賣方不付任何仲介費,
而此條件,仲介也接受,
之後仲介跟買方說,賣方希望買方付"賣方的仲介費",
而賣方的仲介費是4%(但實際上,仲介和賣方簽的合約上面寫的服務費是2%),
而買方也接受了這個條件,付了賣方仲介費4%(外加買方服務費2%,一共6%)....

因為你說的"超收仲介費",和一般業界常說"超收仲介費"不一樣,
所以這樓才會牛頭不對馬嘴的各說各話一直蓋,



各位真的不用跟樓主浪費時間了,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不會接受你們說的規則。

他就是不爽仲介用話術騙買方
讓買方多付 但卻不是自己多拿而心理不平衡
真的真的 不用跟他解釋了
他不會說房子成交總價多少,
然後買方賣方各付多少的。

%數來%數去 拿清不拿清的
會比較方便讓大家搞不清楚
THE666 wrote:
樓主,你的標題"超收...(恕刪)
同意,你建議改成什麼名稱好呢?
重點不在幾趴,而是仲介的欺騙行為合不合法。

不能用"話術"兩個字來掩飾欺騙行為。

sean1972 wrote:
重點不在幾趴,而是仲介的欺騙行為合不合法。
不能用"話術"兩個字來掩飾欺騙行為。

對了!這就是我要說的。
sdfhklnm wrote:

超收仲介費有犯法嗎?

...(恕刪)

不管買賣雙方..加總總額不得超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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