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fhklnm wrote:更正一小部份:賣方仲介費是2%,買方仲介費也是2%,結果仲介向買方說,賣方仲介費是4%,多收了2%五萬。 所以你的最後結果,仲介跟賣方不收服務費,仲介跟買方收的服務費,前前後後加起來一共是....4% 還是6%?
sdfhklnm wrote:賣方是賣清的,賣方...(恕刪) 賣方是賣清的,(賣方不付服務費)賣方的仲介是2%,(賣方又付了2%)買方的仲介費也是2%。(買方付了2%)仲介騙買方說,賣方的仲介費是4%,(仲介騙了4%)全部向買方收了6%的仲介費。(向買方收了6%)看的真的很亂可不可以把合約書丟上來不然解釋一下房價成交多少錢,買賣雙方總共付出多少仲介費
樓主,你的標題"超收仲介費有犯法嗎?",很容易造成誤會,我建議改一下...我"曾經"當過五年仲介,在法律的規定中,買方+賣方的服務費的上限是6%,也就是買2賣4、買1賣3、買0賣6、買6賣0...只要買賣雙方的服務費加起來低於或等於6%,就是合法範圍內。而在仲介的話語中,"超收仲介費"指的是買方+賣方的服務費超過6%,例如:仲介跟賣方收4%,跟買方收3%,3%+4%=7%,超過了規定的6%,這就是"超收仲介費"。而依你的文章內容判斷,你說的"超收仲介費"指的是另一種狀況...賣方(你)跟仲介簽訂委託合約時,合約上面寫的是"賣方服務費2%",之後至仲介在買賣雙方的價格協調過程中,賣方要求仲介,賣方仲介費的2%,請仲介跟買方收,賣方不付任何仲介費,而此條件,仲介也接受,之後仲介跟買方說,賣方希望買方付"賣方的仲介費",而賣方的仲介費是4%(但實際上,仲介和賣方簽的合約上面寫的服務費是2%),而買方也接受了這個條件,付了賣方仲介費4%(外加買方服務費2%,一共6%)....因為你說的"超收仲介費",和一般業界常說"超收仲介費"不一樣,所以這樓才會牛頭不對馬嘴的各說各話一直蓋,
各位真的不用跟樓主浪費時間了,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不會接受你們說的規則。他就是不爽仲介用話術騙買方讓買方多付 但卻不是自己多拿而心理不平衡真的真的 不用跟他解釋了他不會說房子成交總價多少,然後買方賣方各付多少的。%數來%數去 拿清不拿清的會比較方便讓大家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