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我就放棄,而且對於祖父母,只要做到有探視就好了,如果你覺得他們對妳有恩,逢年過節送的禮品、紅包就可以了,其餘有關於金錢支出的事情,不好意思,跟妳沒關,畢竟妳可是"嫁出去的女兒"啊,妳不要認為照顧老人家算是很簡單的事情,所花的時間與金錢很誇張,那還要看老人家是何時到無法自主的年紀,越早,相對的支出就越多,妳哥拿了全部的財產一千萬,買了房子,那代表這一千萬,不是原原本本的留下,等於說已經被花掉部分,那他之後就要自己掏錢,說到祖父母認養,妳文中提到有叔叔,等於說日後需要,一定是叔叔一家以及妳哥(就算父親不在,孫子(男))就是必須負責,那時候妳可以切割,反正妳甚麼好處都沒拿,憑甚麼要你幫忙出錢出力照顧,頂多問候,如果老人家觀念根深蒂固不諒解也沒辦法,到時候自然知道,誰才是孝孫,誰才是不孝,我覺得拿250萬換後續的自由不錯啊,何必糾結這個,讓家人撕破臉,要撕破也是以後大家談到照顧再來攤牌。
過來人

爭了會翻臉,不爭也會翻臉

再說你哥看起來是不重情義的人

現在不翻,將來一定會翻

第三者都有老死的一天,看破吧

我也是家裡獨子,母親跟我說過以後他的動產都要均分,我覺得很高興,也支持,所以我也支持你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妳有妳的權利~~
自己覺得有受損~~就積極請專業人士幫忙~~~
那些說你愛計較的,通常自己才是最愛計較的。
該爭取的就去爭取,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加油。
祝你心想事成。
場面都搞成這樣子了~親人和家人也都這樣嘴臉~~~要是本魯~必爭取回~這種親人~你也別指望~將來有困難~能靠他們了~真心建議你~去公所找免律師問方向~再請律師幫你討回來~1000萬~真的不是小錢~重點是家人和哥哥的嘴臉~太難看了~
你直接告阿,法律規定應繼分
又不是規定假的
最少最少都有特留分,有很多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去問看看,可以的話請個律師直接提告,絕對比你想要的還多。
如果要就是直接一半了
反正你現在情況也滿糟了 一堆人排擠疏遠你了
上法院也不會比現在遭到哪去
你自己想想看,你沒爭取
現在也不聞不問了,以後也會撕破臉
那乾脆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你不要出印鑑章阿~~法律上有保障你的權利!!你是可以得到1/2的遺產!!!

比你想的1/5還要多喔~~所以你不要出印鑑章~~它們也沒辦法辦理你爸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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