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我就放棄,而且對於祖父母,只要做到有探視就好了,如果你覺得他們對妳有恩,逢年過節送的禮品、紅包就可以了,其餘有關於金錢支出的事情,不好意思,跟妳沒關,畢竟妳可是"嫁出去的女兒"啊,妳不要認為照顧老人家算是很簡單的事情,所花的時間與金錢很誇張,那還要看老人家是何時到無法自主的年紀,越早,相對的支出就越多,妳哥拿了全部的財產一千萬,買了房子,那代表這一千萬,不是原原本本的留下,等於說已經被花掉部分,那他之後就要自己掏錢,說到祖父母認養,妳文中提到有叔叔,等於說日後需要,一定是叔叔一家以及妳哥(就算父親不在,孫子(男))就是必須負責,那時候妳可以切割,反正妳甚麼好處都沒拿,憑甚麼要你幫忙出錢出力照顧,頂多問候,如果老人家觀念根深蒂固不諒解也沒辦法,到時候自然知道,誰才是孝孫,誰才是不孝,我覺得拿250萬換後續的自由不錯啊,何必糾結這個,讓家人撕破臉,要撕破也是以後大家談到照顧再來攤牌。
過來人爭了會翻臉,不爭也會翻臉再說你哥看起來是不重情義的人現在不翻,將來一定會翻第三者都有老死的一天,看破吧我也是家裡獨子,母親跟我說過以後他的動產都要均分,我覺得很高興,也支持,所以我也支持你完美淚人 wrote: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場面都搞成這樣子了~親人和家人也都這樣嘴臉~~~要是本魯~必爭取回~這種親人~你也別指望~將來有困難~能靠他們了~真心建議你~去公所找免律師問方向~再請律師幫你討回來~1000萬~真的不是小錢~重點是家人和哥哥的嘴臉~太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