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朋友放戶籍該如何收費?

KKBOX123KK wrote:
哈哈,不認識或是一點...(恕刪)


筆記
看你想要怎麼處理

如果你自行去處理 還是有機會改回自用住宅稅率
但看你要不要自己去跑流程
但以後還會不會發生 就不知道了

如果你懶得處理 請你朋友付自住以外的差額
或請你朋友遷走 你再去申請一次自住申請

如果你朋友遷走
這問題發生在我身上的話 我會認賠了事 不會主動更朋友開口要錢的
畢竟當初也是自己做主同意朋友遷入的 沒有要求報酬是自己許可的
朋友主動幫你付這次的差額 才會收下
自用改為非自用,是從0.002改為0.01,就是漲五倍,你稅單又沒張五倍,去問稅單上的服務人員為何調漲,你在網路上問不到正確原因的
sunnydad wrote:
自用改為非自用,是從0...(恕刪)


一般土地是累進稅率
從1%開始起跳,最高5.5%

...........

另外,地價稅只有一處可以當自用住宅
寫在土地稅法第17條內
第17條(稅率)
  吃掉吃掉...."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本案基本上就是認定出租
快去稅捐機關申請無出租事實吧
不過今年的17000繳定了
除非要跑行政救濟,但哪個繁瑣到應該覺得17000便宜


imma E.T. wrote:
因為沒想到會增加這...(恕刪)


我幫你算了一下

你們的友情就值一萬多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上面有網友說了 是從 0.2% 變成 1% 是漲 5 倍
你的金額也不是漲 5 倍
稅單上就有寫稅率,先確認一下被課稅稅率有那麼難嗎?
說不定是你們家那邊的公告地價調漲,所以地價稅跟著漲

看狀況看金額都不是你推測的-因為被寄戶口而被調漲
如果有變更自用住宅,地價稅應該不會太高啊
至少我的只有110元(公寓or房價很低)
有可能是因為遷入戶口被認為是有租賃關係,所以自用住宅才被取消了

cake_pochacco wrote:
上面有網友說了 是...(恕刪)


+1
我也認為地價稅調的漲的關係所造成, 我住竹北高鐵區, 今年收到的地價稅也由2佰多漲到6佰多.
我支持版主收錢阿 親兄弟明算帳 何況是朋友
只要確認是寄戶籍造成稅增加
直接和朋友說明是要他自己付 還是要遷回去
還是把今年詪去年稅單拿來比較看看
不要只看總數字

如果搞錯了又通知朋友的話 那就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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