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想要怎麼處理如果你自行去處理 還是有機會改回自用住宅稅率但看你要不要自己去跑流程但以後還會不會發生 就不知道了如果你懶得處理 請你朋友付自住以外的差額或請你朋友遷走 你再去申請一次自住申請如果你朋友遷走這問題發生在我身上的話 我會認賠了事 不會主動更朋友開口要錢的畢竟當初也是自己做主同意朋友遷入的 沒有要求報酬是自己許可的朋友主動幫你付這次的差額 才會收下
sunnydad wrote:自用改為非自用,是從0...(恕刪) 一般土地是累進稅率從1%開始起跳,最高5.5%...........另外,地價稅只有一處可以當自用住宅寫在土地稅法第17條內第17條(稅率) 吃掉吃掉...."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本案基本上就是認定出租快去稅捐機關申請無出租事實吧不過今年的17000繳定了除非要跑行政救濟,但哪個繁瑣到應該覺得17000便宜
上面有網友說了 是從 0.2% 變成 1% 是漲 5 倍你的金額也不是漲 5 倍稅單上就有寫稅率,先確認一下被課稅稅率有那麼難嗎?說不定是你們家那邊的公告地價調漲,所以地價稅跟著漲看狀況看金額都不是你推測的-因為被寄戶口而被調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