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不能姑息這種房東

至少要檢舉房東漏報稅金收入

米堤 wrote:
小弟承租了一間房子...(恕刪)


胸宅 不用謝我

所有房東最怕這種


因為我就是房東 哈哈哈

幫房東修繕,人間處處有溫情呀!世上只剩那間房了嗎?為何不選擇搬家?房子又不是你的,你為何要去修呢?如此簡單的道理你不懂?



請先搬好重要東西~先到別地方去營業賺錢~

我最怕租給時間到了還沒有續約~又來存證信函說已在幾月幾日搬清要退押金~並註明交屋日期~

我交屋日期一定選水電瓦斯都有開那一天早上~可以一次確認~並拿到單據~

通常我都會準備一張退押金簽收條~銀貨兩訖~

我才不會為了多漲一點錢反而少了一個月租金的~只有笨蛋才會跟錢過不去~
我會給房東2條路走,依法時間到不得扣1個月押金,你要扣我就走法院一途。
順便語帶威脅口氣現在租賃專法不得阻止房客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你要選哪一條路自己考慮清楚。然後順便跟他口頭講一下,現行租賃法規規定。順便"提醒"自用及一般住宅條件。以後要賣房子時需多繳"一倍土地增值稅"以上順便取消自用住宅稅率。不信的話只要拿著租賃合約正本到國稅局走一趟說要檢舉逃漏稅,國稅局馬上啟動追繳逃漏稅部分。
祝你成功,一般房東聽到我得身分後都會特別客氣外加小心....怕隨時被我挖洞跳下去都不知道。之前不懂還被強扣2個月押金,之後因為我的身分我一直找理由要解約,並要求不得扣押金。到後來我提早半年搬走只花1000塊請人家打掃乾淨還給房東。押金房東壓根不敢亂扣。
提醒一下如果要去國稅局檢舉,順便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會就合約內容進行調解,但自己還是要懂一些法條。租賃專法2018年以後適用。但很多房東根本不懂或是故意裝不懂...
國稅局是正解,
惡人惡人磨,
開公司,
沒必要耗在這事上.

這種對錢計較過頭的,
很容易耗上.

米堤 wrote:
小弟承租了一間房子...(恕刪)


你人也太好了....和氣生財遇到這種人只會被吃夠夠而已
樓上別亂教,我剛被搞過..

1.立馬補申報先,因為你去檢舉,會有一筆罰款要繳,因為你沒申報,但是有營業的事實.
2.申報完後,國稅局自然會找房東 喝茶
3.準備好租任契約 & 與房東相關給$$的收據/支票/轉帳資料,國稅局找你喝咖啡 一次拿出來.
4.押金不退,立馬去區公所申請調解, 照契約走.

把地址公告天下 讓後面的房客引以為鑑

這點就夠她受的了

我猜又是姓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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