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年輕人買房建商再喊40年「貸貸相傳」


merry go round wrote:
現在開始每天大力宣傳,是哪個政治人物說要房貸40年的,用選票讓他(她)下台...(恕刪)


用酒駕讓他斷子絕孫 不是更一勞永逸
BIGHANCE wrote:
其實這個概念就是雖然房子登記在你的名下

但其實房子不是你的

是銀行的

銀行是房東 你繳的利息就是房租


但是好處是 你可以選地點 選位置 拚看看會不會漲價

選錯就是繼續繳房租(房貸)

選對就爽了 住了幾十年後 房子又增值 賣了可以換便宜的地方住 還多了一筆養老金


重點是當你選錯了, 不但欠一屁股債, 甩不掉,
萬一失業或有財務問題, 斷頭就信用破產...

最好40年都不會遇上經濟大蕭條大裁員, 身心健康工作40年.

40年貸款就是建商的終極逃命波.
千萬不要不自量力去上套呵.




PS. 40年貸款表示總價很高, 買了終身套牢..
40年是"賣掉你的人生",像個賣身契一樣當一個做牛做馬的長工
大家好ㄚ
應該立法明確規定貸款最高可以到六十年,但貸款金額必須由建商自己提供不得向金融體系借貸。如此一來就算房產泡沫化也是死建商而不會死到金融體系。

自己蓋的房子自己賣自已拿錢出來讓買房的人貸款,而不是叫買房的人四處去借錢來買。

每次建商套現完畢後都把爛攤子留給銀行,這樣做是不對的。
大維0840 wrote:
40年房貸不好嗎?可...(恕刪)


不用利息我覺得可以

fbi0072653 wrote:
助攻年輕人買房 建...(恕刪)


把買房的責任導向年輕人,為什麼建商無責咧?
要是規定建商空屋超過五年,必得照地價價歸公,再由政府釋放 ...
你看建商還會這麼囂張嗎!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拉長貸款年限只會繼續推高房價

然後,現在超多人加入反抗的行列了啊,直接用生殖器來反對XD

很好很棒的
A*Man wrote:
呵呵...
一開始2...(恕刪)
推60年房貸不對等
前20年低(自己爽)
後40年高(債留小孩子)

這樣才有價值阿

不然誰要辦

前面有網友說了
好歹老爸也先出了一點錢
別該了還就對了
真的很棒棒
鬼島~
貸款四十年買一間房~
這些建商應該且必須倒~
政府應該要求公告建商取得的土地成本與營建成本~
如果建商哄抬或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房價應該予以撤照處份~

fbi0072653 wrote:
助攻年輕人買房 建商...(恕刪)


真的很白痴的作法

別人的兒子 死不怕嗎

自己買房時

房仲一味的來叫加價

各種說法

房仲:
"這個有台北市門牌哦"
我:
我現在已經是台北市戶籍

房仲:
"雙方各退一步 先生你這邊再表示誠意如何"

底線就是這個價不會再加

房仲:
"房貸可以延長三十年 先生你這種就壓力不會這麼大了"

我可以貸三十年啊 總金額不會變



最後當然是沒成交 爽啊 還好沒成交 不然現在一定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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