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jose wrote:
我有一個朋友在台北市買房子, 養3個小孩1個老婆(家管), 月薪6萬左右而已, 我實在不曉得, 她可以, 你月賺10W的(還比人家少養一個孩子)為什麼不可以?
我只知道, 她們結婚前兩個人白天一份工作, 晚上一份, 從結婚後(12年)沒出過國, 只去過花東, 小孩沒上雙語沒上才藝....., 我常想, 現在抱怨房價高的, 真的是買不起嗎? 還是先扣掉自己的享樂花費後, 才在那邊哀嚎買不起房子? 要一個禮拜上高級餐廳一次, 要每年出國玩2次, 要用高檔手機, 小孩要上蒙特梭利, 還要英數家教...., 當魚跟熊掌不可兼得的時候, 你選擇魚, 就不要怪熊掌貴, 選了熊掌, 就不要哀怨吃不到魚!
如果要用很極端的比例去負擔,然後硬要說買得起,那這個「買得起」也只是文字遊戲而已。
把所有的錢拿去買車,然後連加油的錢都沒有,也是可以說買得起車,但是有什麼意義?
當然也可以說,不管有沒有意義,買得起就是買得起,但是,那就是文字遊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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