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son0409 wrote:是靠房賺太多錢還是...(恕刪) 你覺得小哥費玉清是靠房賺錢還是靠唱歌賺錢他老兄每年還捐千萬出去而且用房子數量來決定是不正確的你覺得買了5間偏僻點的250萬3房2廳子,共1250萬,準備給子女住,外加自己養老,先過戶了怕孩兒不孝和買了1間台北市2500萬的小3房2廳,過著好日子哪個比較慘?
yeskia01 wrote:我覺得應該以總坪數去計算,而不是以幾間去計算,有人喜歡住100坪的豪宅享受人生,而我只想把錢省下來買5間10坪的套房租人,住豪宅的人有投資管道,而我只能靠收租過活,現在我被打壓成惡房東,不事生產,要課我重稅,我當然不服,建議可用持有坪數計算,而不是用間數,例如每人超過50坪就課重稅,這樣才能課到有錢人的稅(恕刪) 50坪..離開都會區幾乎有半數的透天都超過吧@@所以住郊區的幾乎都有錢人??那些人真的算有錢人嗎??
挑動你的心 wrote:都敢徵300%,不會來一條不準漲租金條例嗎!講白點就是政府的態度跟決心,現在看來是站在剝削方.(恕刪) 不準漲租金條例這條幾乎要改中華民國憲法才有辦法達成收稅金是稅金和限制人民的權利是完全不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