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千萬宅想賣很頭痛 網:你撞到房地合一bug了

happywork01 wrote:
可能多數人都認為這是bug...(恕刪)




被繼承人房貸 有確實的餘額證明 是可以 扣除的

不知 各位先進 有更好的高見 可以分享

如何有效 解決 這個狀況
DESHUN wrote:
我認為 這只是 需要 修正 申報遺產 稅 但 繼承人 可以 選擇 用市價 或者公告現值(房屋現值)去申報...(恕刪)

此法甚好.就等你當選總統改革它
動員修法.不配合立委就黨紀處分
賠長輩250萬資產還倒貼12萬
~你們以為只賠那麼少嗎?

第一,當初1000萬房子就算加上裝潢整修成交費200萬~現在行情頂多只能賣750萬,連上一代至少再共賠450萬
,至少這250萬跌價損失是下一代要賠的

第二.賣出去還是有成交費~銀行利息費~至少又要賠200萬

第三.擺著不放到2025年房價也剩一折~放越久賠越多
DESHUN wrote:
被繼承人房貸 有確(恕刪)


你在搞笑??
要不要某一天你家人被人"姦殺"後,
對方犯人可以自由在"傷害" 、 "殺人" 、性侵犯"自由擇一,
你覺得如何???

一旦你自己那個"搞笑"的提案成功,
整個司法規則要重新改寫...你懂???
你真的想這樣玩???

能不能請你民法、刑法、行政法...
至少先找一種念完??
重複刪除
可能就是不希望你賣房子,好好守下來,留下來傳家囉…
感覺這個bug如果可以認列被繼承人的買價就可解

如果繼承人能舉證被繼承人的原始買價跟金流,

就能以原買價來計算稅金,

現在的實價登錄不就是要做實價課稅?

無論房地合一還是遺贈都應該用實價課,

怎麼還在用公告現值算?

不過這個bug其實對房價有利,

因為少了很多子孫賤賣房產的機會~
tzechiny wrote:
感覺這個bug如果可以認列被繼承人的買價就可解

如果繼承人能舉證被繼承人的原始買價跟金流,

就能以原買價來計算稅金,

現在的實價登錄不就是要做實價課稅?

無論房地合一還是遺贈都應該用實價課,

怎麼還在用公告現值算?

不過這個bug其實對房價有利,

因為少了很多子孫賤賣房產的機會~
(恕刪)


因為大多數人可以選的情況下...都不會選實價

只有窮人...才會去考慮實價選擇..因為他本來就沒什麼遺產可拿了

因為公告現值算才可以降低遺產稅..而且是很大程度的降低

台北市1億的豪宅...公告現值可能連5000都不到

是你..你選那一個

是遺產時不管你賣不賣都直接用力的扣一筆稅金走..

不小心就直接清算家產..(因為你跟本付不出遺產稅)

還是繼承完..需要賣時在來談稅金的問題
其實這不是選不選的問題,

而是適法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如果政府推動實價登錄有成,

不就應該實價課稅?

用公告現值賺了遺贈稅賠了房地合一,

用實價賺了房地合一賠了遺贈稅,

兩個都有賺有賠,

但公告現值本來就是奇怪的制度,

市價一千萬的東西公告只有250萬,

怎麼看都是不合理的~


黑羽斷翼 wrote:
因為大多數人可以選的(恕刪)
tzechiny wrote:
其實這不是選不選的問題,

而是適法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如果政府推動實價登錄有成,

不就應該實價課稅?

用公告現值賺了遺贈稅賠了房地合一,

用實價賺了房地合一賠了遺贈稅,

兩個都有賺有賠,

但公告現值本來就是奇怪的制度,

市價一千萬的東西公告只有250萬,

怎麼看都是不合理的~(恕刪)


一致性和公平性

請問遺產和實價

那一條有違反了一致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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